此種情形實際上是出現疫情防控等緊急情況時,政府為了公***利益的需要,依法征用個人或組織不動產的情形。此種情況下政府的征用行為是合法的,當然事後應及時將酒店返還經營者,也要按規定給予經營者壹定的補償。
政府的征用行為合法有據,民法典專門增設了因疫情防控的緊急需要可以征用個人和組織財產的法律條文。”王婷法官表示,法律尊重和保障組織及個人的各項合法權益,但是生命至上、人民至上,面對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疫情,個人的權益應為公***利益作出合理讓步。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五條第壹款明確規定:“因搶險救災、疫情防控等緊急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這就是說,當出現類似疫情防控等牽涉公***利益的緊急情況時,相關部門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強制性地取得組織、個人財產的使用權,對組織、個人所有的不動產或動產進行征用。但是,征用畢竟是對被征用財產權利人物權的限制,因此法律對征用權力的行使作了限制,明確征用必須基於維護公***利益的緊急需要,必須在法定權限內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權力,同時還要給予被征用財產權利人公平、合理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