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酒店预订 - 廣東肇慶市鼎湖區鹽洲島遊客溺水案例分析。

廣東肇慶市鼎湖區鹽洲島遊客溺水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2008年6月4日,10,廣東省肇慶市鼎湖區雁洲島發生壹起旅遊安全事故。兩名隨單位參加出境遊的遊客,在自由活動時違反旅遊合同,在喉嚨口的西江裏遊泳。在深水中,他們突然淹死了。

2008年國慶節前夕,廣東職工國際旅行社受鄭州友德葉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廣州辦事處委托,組織該公司101員工到肇慶西江附近的兗州島進行為期兩天的旅遊拓展活動。雙方簽訂的旅遊合同中特別約定,遊客不得擅自到西江旅遊。活動前,旅行社集團部經理和公司負責人對旅遊拓展區進行了調研。這個地區有禁止旅遊和遊泳的警告標誌。雙方在簽訂旅遊合同的基礎上,增加了旅遊行程、活動安排、註意事項、相關要求等合同附件。旅遊活動的擴展正在按照合同順利進行。10 6月4日上午,我們遊覽了鼎湖區的兗州島。午飯後,公司負責人與導遊協商,給遊客壹個小時時間整理,稍作休息,下午4點乘車返回廣州。導遊馬上宣布了免費活動,然後提醒大家不要去西江遊泳。當天下午2點半,七八個遊客擅自去了海邊,大概2點多。

事故發生後,在當地政府、旅遊、公安、海試等相關部門和旅行社組團社的共同努力下,經與死者家屬友好協商,組團社代表旅行社與死者家屬簽訂協議,每位死者獲得經濟賠償65438+萬元,旅行社為旅遊團購買旅遊意外險8萬元。

專家評論員,韓玉玲,女,教授,北京旅遊發展研究基地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科研部主任,旅遊法律與行業規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從事旅遊政策與法規、旅遊安全、世界遺產保護、旅遊資源保護等方面的教學和研究工作。

壹般來說,侵犯遊客安全保障權的常見原因有:壹是安全意識淡薄。在這種情況下,旅行社組織的拓展旅遊屬於依托涉水場所的專項旅遊。事發前,旅遊目的地被暴雨淹沒,遊客對大米不熟悉。雖然設置了禁止下水遊泳的警示牌,但沒有相應的障礙物阻止遊客下水。旅行社選擇的地區存在安全風險。免費活動期間,沒有安排專門人員巡邏,及時防止乘客進水,遊客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

二是盲目降價爭奪旅遊團,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組織旅遊活動,大大降低了服務質量、接待標準、住宿條件和交通工具,低價必然帶來高風險,聘用無資質人員,帶病上路使用交通工具,提供簡易住宿設施,遊覽場所無安全保障,都為旅遊安全事故的發生埋下了伏筆。

三是提供的旅遊產品,特別是特色旅遊產品,或者旅遊環境不符合旅遊安全要求。在旅遊景區,遊樂設施老化,質量不達標,自然環境存在隱患,如雷雨天使遊客被雷擊,迷路等。如何在設計旅遊產品時避免或減少安全風險,如何針對可能出現的風險采取必要的措施,是首先要考慮的問題。

五是遊客缺乏應有的安全意識和防範知識。實踐中,遊客旅遊安全防範意識不強,旅遊安全知識缺乏是普遍現象。因低價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心理導致部分遊客在選擇旅遊產品時過多考慮價格因素,忽視了對提供旅遊產品者的資質和能力、旅遊產品的安全性、旅遊環境的可靠性的正確評價和判斷。忽視對自身行為的必要約束和對權力行使的必要限制,忽視對自身利益的必要保護措施以轉嫁旅遊活動中的非人為風險。

這起旅遊安全事故的發生本來是可以避免的。這個案例發人深省:

第壹,保證旅遊產品的安全,減少甚至消除不安全因素。旅遊經營者提供的旅遊產品和服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暫時還沒有壹個應該保證的、正確的、符合人身健康安全的標準。對可能危及旅遊者安全的旅遊產品或者服務,要向旅遊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在合同中作出約定。如果發現所提供的旅遊產品和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旅遊者采取了正確的使用方法。

二是開展新的專項旅遊活動,堅持安全第壹。在這種情況下,旅行社的拓展旅遊,通過體驗,利用山川河流等自然環境,設計有趣刺激的項目,以此來磨煉意誌,陶冶情操,完善人格,冶煉團隊的收獲,開展類似的專項旅遊活動,在風險和防範上難度很大,這就需要旅遊經營者對產品設計和選址進行選擇。

三是旅遊合同中應明確組織單位的團隊旅遊,約定旅遊過程中的組織指揮責任。根據項目和活動的特殊性,應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旅行社接待單位委托組織旅遊活動,是旅遊合同的當事人,對團隊遊客的人身安全負有合理的保障責任。簽訂旅遊合同時,應明確旅遊過程中的組織權限和責任劃分,避免事故發生後責任分擔困難。為了增加旅行社的管理成本,需要根據活動環境的特殊性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確保旅遊安全貫穿於旅遊活動的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