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該區域是低風險的,但是在該區域所在的城市和州的中/高風險區域中有人。
除重點人員外,從高危地區所在市州返回貴陽、貴安新區的人員,需在貴州進行核酸檢測,持有省內有效核酸陰性證明,方可有序流動。
二、本地區和市州所在地區均為低風險區。
對除中高風險區和中高風險區所在市州以外的低風險區以外的其他低風險區返回桂陽、貴安新區,且具有農村戶籍的人員,按照“引導、自願、補助”的原則進行新冠肺炎核酸檢測。
貴州省對從國外回來的人的隔離標準;
1.按照“集中隔離14天+居家隔離14天+當天或次日、第3-7天、第14天、第21天和第28天五項核酸檢測”的原則進行嚴格管理。
2.進入省外首站的人員,在首站集中隔離不足14天的,需在進入貴州後補足集中隔離14天,嚴格執行居家隔離14天和五項核酸檢測。
3.在貴州無固定住所的,嚴格執行14天集中隔離+14天居家隔離+同壹隔離點5次核酸檢測。
4、居家隔離期間,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需在當地鄉鎮街道指定的隔離場所進行隔離醫學觀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壹條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制定本法。第四條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應當采取本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其他乙類傳染病和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稱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實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規定采取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國務院批準後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