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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婚殺妻案:女婿不好,男方殺妻有朋友圈!後來怎麽樣了?

結婚兩個多月後,24歲的女婿殘忍殺害了新婚妻子。在法庭上,兇手葛壹峰表示,自己做女婿的日子很壓抑,這是血案發生的根本原因。為什麽做上門女婿這麽難下面我們壹起來分析壹下這個案例,希望能給妳壹些警示。

1.血案分別發生在201和2014年4月26日,他們結婚兩個月後。葛壹峰和公公婆婆住在北京的出租屋裏。早上起床前,他聽到婆婆不停地批評他和家人,說他配不上女兒,這讓他很生氣。他給出門的老婆發短信說被婆婆罵了,老婆回復:我媽就是那樣。委屈的葛壹峰渴望妻子的理解和安慰。但不是,他老婆回家後矛盾升級,爭吵中他老婆把他的衣服扔了出去。

2.葛壹峰走出家門,躲在車裏生悶氣。雖然他很早就有了報復妻子家人的想法,也準備了剪刀、錘子、水果刀等作案工具,但始終沒有下定決心走這壹步。他把妻子叫到車上,仍然希望能和她好好談談,要求她向他道歉,尋求壹些心理安慰。他的妻子如何能理解他此刻的感受和想法?沒說幾句話,她又吵架了。妻子準備下車離婚時,葛壹峰完全失控情緒,用剪刀捅了她。

直到看到妻子躺在血泊中壹動不動,他才意識到自己做了什麽。他給在安徽的母親和哥哥打電話,告訴他們自己殺了妻子,但家人不相信。他拍了照片發了朋友圈,說終於結束了。後來,他打車到當地警察局自首,並要求警察立即槍斃他。

二、法院判決:北京市二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葛壹峰死刑緩期執行,限制減刑。他為什麽不給妻子壹條生路?這涉及到自首、被害人過錯等原因。根據刑法規定,犯罪後投案自首的,可以從輕處罰。規定是“可以”從輕處罰,但不是“應該”。至於能不能從輕處罰,關鍵要看犯罪情節。在這起血案中,明顯由於家庭矛盾處理不當,被害人及親屬存在壹定過錯,法院會酌情考慮從輕處罰。此外,葛壹峰能夠在嶽父嶽母強烈要求其去死的情況下保住性命,也與現行的刑事政策有關。因家庭矛盾引發的殺人案件,只要情節不太惡劣,壹般不會判死刑立即執行。(目前葛壹峰在安徽蚌埠監獄服刑,死刑已減為無期徒刑)?

3.是什麽導致了這起血案?葛壹峰是安徽池州人,初中文化。65438年10月25日,她從老鄉陳某那裏領了結婚證,2月5日結婚,成了女婿。然後我跟著公公婆婆到了北京,和他們壹起住在出租屋裏。是什麽樣的家庭矛盾造成了這起血案?我們根據案件中透露的信息來分析壹下吧。

1,家庭矛盾,很難分清誰對誰錯。

葛壹峰說,婚後的家庭生活讓他很壓抑。他和丈母娘關系不好,結婚那天因為瑣事被丈母娘罵了壹頓。事發當天,也是因為他嶽母的辱罵。受害者的父親陳某說,他壹直把葛壹峰當成自己的兒子。沒錢的時候,給他錢花,給他錢學車。而葛壹峰卻不思進取,遊手好閑,喜歡打牌,甚至打老婆。

分析:他們之間誰對誰錯不需要考證,因為家庭矛盾不能完全歸咎於壹方。家庭矛盾難以調和,陳某的父母作為家中的長輩,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2.面對新環境的不適應。

葛壹峰說,結婚前,他去外地打工,壹個月收入七八千。到了北京,壹個月收入五六千元。“如果妳想成為別人的哈巴狗,錢是不夠的。我每天都要花四五個小時坐地鐵。我適應不了,很沮喪。”他還提到,妻子來北京後,生活水平提高了,越來越看不起他。“我覺得自己膽小,心理落差很大。”

分析:在他們的家庭矛盾中,如果葛壹峰的妻子能夠理解和支持他們,矛盾是可以被壓制和緩解的,但是沒有,妻子總是和他的父母站在同壹個陣營,讓他感到孤獨和無助。

葛壹峰認為自己付出了很多,卻得不到妻子的理解。

葛壹峰說他老婆:“妳說妳和別的男生分手,把我當感情寄托,所以我才會愛上妳;妳說訂婚我就和妳訂婚;妳說讓我當上門女婿,我就當上門女婿;妳說讓我辭職來北京,我來北京陪妳。"

分析:從這段話中,我們或許可以看出,他把妻子當成了自己的全部,而她的似乎也在“支持”著他。結婚兩個月後,兩人提出離婚,感情基礎不是很牢固。

4.葛壹峰覺得自己已經沒有退路了。

對於這門親事,他媽壹開始是反對的。妻子提出離婚時,他也和母親商量過,但母親認為倒插門很丟人。如果讓別人趕出家門更丟人,他就跟她說:“離婚了就別回家了,我們家丟不起這個人。”

分析:他的母親也對把葛壹峰推向極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每壹起惡性案件都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在這起血案中,葛壹峰的極端性格是造成這起血案的主要原因。其他的都是家庭矛盾,甚至包括他媽媽的不理解和不認同!

四、“被收養”的家庭應該如何相處?現在的80後、90後,是年輕人挑起家庭大梁的時代。由於計劃生育的影響,這群年輕人中獨生子女較多,必然導致男方“被老婆收養”的現象。「領養」家庭應該如何相處?筆者做壹些評論。

1,不要輕易說“入贅”

受傳統觀念影響,歧視養子的現象依然存在。在年輕人的婚姻中,不要輕易說“被妻子收養”。即使女方家只有壹個女兒,需要女婿和女兒承擔老人的發育和死亡問題,也要盡量避免給女婿“收養”的身份。比如,在公公婆婆暫時不需要貼身照顧的情況下,不要在結婚之初就把男方直接“嫁”到女方家。隨著法律意識的增強,女兒需要履行贍養義務的觀念也得到普及。現在已經不需要搞“以養養”的做法了。

2、女方家要尊重女婿。

讓女婿進門的目的是讓男方挑起女方家的大梁。女方家庭要給予比女兒更多的尊重,給男方壹定的話語權,參與家庭事務的決策,讓他有存在感。現在的問題是,壹般來說,願意去女方家被老婆收養的男方,條件會比女方家差,男方會不由自主地自卑。如果女方家沒有給予足夠的尊重,必然會產生矛盾。

3.如何處理矛盾?

壹旦發生沖突,最忌諱的就是女方家站在同壹戰線,孤立女婿。這樣會讓女婿壹直覺得自己是外人,家庭關系也很難和諧。對女方來說,應該是父母和女婿溝通的橋梁,要明白“會同時向雙方隱瞞,不會同時從雙方傳遞”的道理。小兩口發生矛盾時,女方父母應該偏向女婿,而不是保護女兒。

結論:回到這個案例,大家都會認為葛壹峰因為這個家庭矛盾殺了自己的妻子,太過極端,對他人和自己都有傷害。筆者認為,根本原因是葛壹峰愛錯了人,全心全意投入,但最後卻發現自己成了妻子失戀治療的“備胎”,這讓他有點被騙的感覺,但又難以表達。葛壹峰心裏清楚這壹點,但他可能不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