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註意的是,酒店入住記錄可以作為壹方配偶婚外情的間接證據,但提供證據的壹方必須證明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同時必須結合其他證據才能確定其與第三者發生過婚外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