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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炮的法律根據

傳播淫穢物品可處二年以下刑罰

律師表示,傳播淫穢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為目的,在社會上傳播淫穢的書刊、圖片等 其 他 淫 穢 物品,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電子信息也屬於該罪。傳播既可以是直接傳播赤裸裸的淫穢物品,也可以改頭換面,譬如在小說中故意加入淫穢描寫等。

行為人的動機可能是多種多樣的,有人是為了使他人分享刺激,或者以此討好他人或引誘他人墮落等。而該案件中的林某,雖然沒有故意,但他在博客上沒有設置任何密碼,任何網友都可以觀看,況且點擊率很高,造成嚴重的後果,應該構成該罪。如果他將這些日記放在自己的電腦上不外流,那就不構成犯罪。壹旦罪名成立,林某將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處罰

1988年9月3日出生的“佛山大炮”文化程度僅為初中,他從2009年3月開始炮制自己的“嫖娼心得”,並發布在網上引來瘋傳,最終被判刑壹年。“佛山大炮”或許沒有想到,自己寫“嫖娼心得”這麽得心應手,怎麽會淪為壹個罪人?因為大炮同學是否知道有傳播淫穢物品這項罪名很難說。

“佛山大炮”出獄後又寫“溝女” 警方關註

沈寂了壹段時間的“佛山大炮”又重出江湖了!前晚網友“佛山大炮2012”在佛山本地論壇天天新上發帖稱,時隔多月後,他又回來了,並發了5張在佛山祖廟門前的正面照片。而“大炮哥”過去使用的博客也活躍起來,並且從12月22日起至今已經發了4篇博文,其中有些內容再次涉及外出“溝女”之事,只不過獄後他寫的這些內容顯然收斂了很多。

記者從南海公安獲悉,“佛山大炮”的確已出獄,並且對“佛山大炮”的博客也再次關註。不過,從目前來看,“佛山大炮”所寫內容尚未構成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

論壇高調發帖稱“回來了”

網友“佛山大炮2012”在天天新論壇發了壹個名為《佛山的朋友們妳們好》的帖子。在帖中,“佛山大炮2012”稱,他在佛山生活多年,把人生最美麗的年華都奉獻給了佛山,自己雖是個外來人,但對佛山這個城市壹直有著壹種深深的眷戀之情。

“時隔多月後,今天我又回到了佛山,不知怎麽形容我此時的心情,只能說很開心很激動,這種喜悅的心情當然要與佛山700萬市民分享”。“佛山大炮2012”說,他是第壹次玩論壇這種東西,希望佛山的朋友多壹分包容多壹分理解,相信2012年是充滿希望的壹年。接著,他又上傳了5張在祖廟門口拍的照片,以證實自己所言不虛。

昨日下午2時許,“佛山大炮2012”在論壇上又發了壹篇《番禺市橋之夜》,在文章中他稱在元宵節前壹天他約了壹位家“可以做我媽的阿姨”,可惜當晚對方爽約。因為已經開好了房,於是他就“走出房間決定溝條女翻來”。在“本狼路過地鐵公園時遇到了個女孩,此時的她正坐在石板上哭泣”,“大炮哥”安慰了她壹下後,女孩擡頭望了望他,遲疑片刻後竟把頭靠進了他的懷裏……

新寫博客風格未變但更隱晦

這個“佛山大炮2012”是不是此前被南海公安抓到的那壹個?記者根據此前“佛山大炮”使用的博客網址搜索,原來的“佛山大炮”博客名字已經變成了“熱愛祖國”。

記者發現,在他的這個博客中的個人基本資料中顯示,昵稱依然叫“佛山大炮”,廣西南寧橫縣人,他自我介紹為:“呵呵~~吃肉動物”,頭像也改為在祖廟門前的那壹張。

在這個博客中入獄前的內容已全部刪除了,不過從2011年12月22日開始到昨天他寫了包括《××××之夜》等4篇博文。在12月22日的第壹篇博文中,“佛山大炮”頭壹句話就寫“今天是冬至節,當然對本狼來說有肉吃就是過節”。在博文中他說自己在廣西找到壹個外國女人,不過他說並沒有把對方怎麽樣。而在另外兩篇博文中,“大炮哥”都寫到了“溝女”的內容。

瀏覽完“佛山大炮”的博文後,相對含蓄了很多,沒有圖片,細節也沒有那麽露骨了,而對“溝女”的地點也隱晦了很多。

blog

“大炮”有話說:

要寫獄中日子 擔心得罪人

自稱改變風格 談不上淫穢

昨日通過博客的消息記者聯系到“佛山大炮”,他承認在論壇上發的內容都是自己寫的,接下來還要寫在獄中的日子,但有點擔心得罪人。而當下午5時許記者再次登錄其博客時,他已將其中第三篇博客“正月初四”刪除。

“佛山大炮”還在微博消息中稱,他已經改變了風格,發的這些內容應該談不上淫穢。

回顧

“嫖妓心得”放博客他曾獲刑1年

2010年11月3日,佛山本地論壇上的壹個名為《弓雖!網上驚現佛山最牛嫖娼日記》的帖子中,網友“佛山大炮fans”透露,他上網發現佛山壹牛人叫“佛山大炮”,把每次去發廊的“嫖妓心得”都寫成日記放在博客上,並且附有自拍照。在日記中,“佛山大炮”對自己的嫖娼經歷過程寫得非常詳細,不但有嫖娼的場所名稱,還有具體時間、服務項目、服務價格、技師評分、特色服務等,博取點擊率。

2010年11月21日18時許,南海警方在獅山鎮某公司電子閱覽室,將正在上網真名為林成龍的“佛山大炮”當場抓獲,次日刑拘,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後據“佛山大炮”供稱,他的第壹次嫖娼始自2005年,在梅州的壹個偏僻小鎮上,那年他才17歲。壹個夏天的晚上,壹位茂名大叔帶他走進了發廊,從此他就壹發不可收,覺得嫖娼像吃飯壹樣平常,5年間他壹***嫖娼大概300次。其中僅2010年3月至案發,他嫖娼就高達70多次。在6月30日,南海法院壹審以犯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壹年。

南海警方:

“佛山大炮”確已出獄

其實早在去年12月初,就有細心網友發現“佛山大炮”出獄的消息。網友“Chenjc91”發帖稱,“大炮哥進去之前,有幸收藏了大炮哥的博客網站。自從大炮哥進去之後,網站壹直處於關閉狀態。今天偶然點擊,居然被我發現博客又開通啦……只是壹切都不同啦,博客的主題居然是:熱愛祖國!看來大炮哥被徹底改造啦”。

記者從“佛山大炮”開始被羈押的時間到更新博客來推算,“佛山大炮”確實已羈押了大約壹年時間,時間點吻合。昨日記者從南海警方獲悉,在11月底,“佛山大炮”林成龍確已出獄,警方對他出獄後寫的博客也多次關註,雖然他寫的內容依然不雅,但跟案發前相比已經收斂了很多,尚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