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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會計初建賬需要設置哪些科目?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原材料、庫存商品、周轉材料、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在建工程、固定資產清理、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其他應付款、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本年利潤、利潤分配、生產成本、制造費用、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營業外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所得稅費用等。

(1)每項現金分人民幣和外匯兩類。核算酒店庫存現金,找數備用金和零用金備用金。設置“現金日記賬”,根據收付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登記。

(2)核算酒店存入銀行的各種存款。“根據人民幣、外幣(主要折為美元)等不同貨幣存入不同銀行,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根據收、付憑證日逐筆登記,結出余數。采用人民幣為記賬單位,對美元或其他外幣存款,在登記外幣金額的同時,按當日銀行匯率折合人民幣登記。

(3)核算酒店商業大樓、公寓住宅大樓、餐館、商場及其附屬項目的營業收入中對方的欠款。分旅行社、公司、單位、客賬、信用卡、租戶、街賬等不同類項,按團體或個人設分戶賬。設立專人負責催收賬款,對不能收回的賬款必須查明原因追究責任,並取得有關證明。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批準,轉為壞賬損失。

(4)核算應收賬款不包括的其他應收款,包括按金,應付保險賠償等。按不同貨幣和債務人每月編制明細表進行核算。

(5)核算已經發生,但應由本期和以後時期分別負擔的各項費用,如持攤保險費等。對支付金額較少,不超過人民幣多少(由酒店定)以下的費用,不入本科目。每項待攤費用壹般在12個月內分攤完畢。

(6)餐廳制作食品用的原材料、油味料、半成品、煙、酒、飲品等庫存商品和存入倉庫暫未領用的物料、用品及為包裝銷售食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各類存貨按不同類別倉庫設專人管理,按品名設明細賬登記,定期盤點。

(7)其他流動資產及其他不屬於以上六個科目的流動資產屬於本科目核算。根據不同類型或項目,每月編制明細表進行核算。

(8)核算所有固定資產的原價。所謂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壹年以上,或單價在人民幣多少(由酒店定)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和其他設備。第壹批購入的營業性設備,如布草、瓷器玻璃器皿、金銀器等,雖在人民幣多少(由酒店定)以下,也屬於固定資產。

(9)核算固定資產的提取固定資產折舊額標準,按項目提取折舊額,並設置登記卡登記。根據合作經營合同的精神,每月提取的折舊額,優先用於歸還資本。

(10)核算為籌辦企業而支付的費用。本科目在開業後多少個月攤銷由酒店定。每月分攤所得資金優先用於歸還投資者。

(11)核算壹次支付金額較大、收效時間較長、不應作本期全部負擔的費用,如設備保養費、廣告費、在未還清本息前的固定資產更新等。每項金額通常需要超過人民幣10萬元以上或由酒店定。按項目根據收效時間按期轉入費用。

(12)根據投資總額按期核算應付利息。提取利息金額用於歸還資本的利息。酒店的成本費用,包括營業成本及期間費用兩個方面。為社會提供各項服務而進行的生產經營過程所發生的各種直接支出和耗費,屬於酒店的營業成本,未列入營業成本的各項耗費為酒店的期間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