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的功能如下:
1.及時掌握移民的基本信息,為政府制定相應的法律和政策提供數據。
2、有利於發現非法人員,及時查處和控制非法移民,以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
3.保護境外人員的合法權益,保障其在華活動順利進行,為其親友、單位和國家提供準確信息。
簽證的期限是指持有者入境後允許停留的時間。它與簽證的有效期不同。有效期是指簽證的使用期限,停留期限是指妳入境後可以停留的時間。如果壹個國家的出入境簽證有效期為3個月,停留時間為15天,那麽該簽證的持有人可以在有效期內出境入境,但持有人自入境之日起只能在該國停留15天。有些國家的簽證入境期限和停留期限是壹樣的。比如美國訪客簽證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是三個月,即入境方在三個月內有效,入境後只能停留三個月。簽證有效期壹般為1個月或3個月,最長壹般為半年或以上,最短為3天或7天,如過境簽證。
綜上所述,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可以及時掌握入境人員的基本情況,有利於發現違法人員,及時查處非法入境人員,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住宿旅館的,旅館應當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為其辦理住宿登記,並將外國人住宿登記信息報送當地公安機關。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住處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住宿後24小時內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