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酒店预订 - 壹男子酒後送同酒友回家,發現壹名妓女在酒店猝死。家人起訴後,法院的判決是什麽?

壹男子酒後送同酒友回家,發現壹名妓女在酒店猝死。家人起訴後,法院的判決是什麽?

壹男子酒後送同行酒友回家,在陜西榆林發現壹名突然死亡的妓女。陸突發奇想,淩晨在酒店發現壹名突然死亡的妓女,家人卻將同酒友告上法庭,要求同酒友賠償。雙方對簿公堂。這個人魯和鄭是朋友。案發當天,鄭某新裝修壁紙時,向陸某求助。等壁紙貼完,已經是晚上了,鄭夫婦想給陸某付錢,陸某卻聲稱給朋友錢是陌生人,不收任何補償。

於是,鄭夫婦為了感謝陸,特地設宴請陸吃喝。為了陪陸,鄭還特意叫來了自己的壹個朋友,幾個人* * *喝到深夜,* * *喝了2瓶。過了壹會,鄭的朋友壹個人走了。

陸騎著鄭的摩托車送鄭夫婦回家。他按捺不住內心的沖動,來到壹家招待所,讓老板給自己找壹個失足女。溫柔了壹會兒,盧某睡著了。淩晨3點左右,盧某感覺不舒服,打電話讓姐姐帶他去醫院,但姐姐以要帶孩子為由推脫。

第二天11,招待所老板在門外喊盧某退房未果,發現盧某已不幸死亡。經鑒定,陸系突發心臟病死亡,過量飲酒為主要誘發作用。事後,陸某家屬認為同酒友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遂將同酒友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真的是始料未及,人在旦夕。白天助人為樂的陸,晚上遭遇意外。嫖娼雖然違法,但畢竟不構成犯罪。魯不幸去世,實在令人惋惜!那麽,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誰應該為魯的死亡承擔責任呢?

家屬起訴後,法院先對涉案招待所進行了宣判。本案中,根據案發時的情況,陸某系醉酒後神誌清醒,具有獨立行動能力。他的死也是因為喝酒,而不是酒店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涉案招待所雖未如實登記陸某的身份信息,存在過錯,但可處以行政處罰,不能認定招待所對陸某的死亡負有責任。綜上,個人認為,涉事招待所應立即整改,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本案中,招待所與陸某家屬私下達成賠償協議,自願賠償陸某家屬6.7萬元,故未成為本案被告。

緊隨其後的是酒友。就本案而言,陸某家屬將同酒友告上法庭的原因很簡單,即陸某的死亡原因是飲酒過量所致,陸某家屬認為同酒友與陸某共同飲酒,但事後未盡到註意義務,應承擔責任。毫無疑問,這種觀點有壹定的道理,但事實上,本案與以往勸酒的行為不同。

陸家人雖稱同酒友勸酒過度,但未提供相應證據,導致事實不清。其次,同酒友雖有與陸某同飲的行為,但這種先行行為是否會使陸某處於危險之中,值得商榷。從調查的事實來看,陸某騎摩托車能夠將鄭某夫婦送回家並到達酒店,未受到任何影響,證明其未喪失應有的行為能力,未處於醉酒、昏迷狀態。

第三,雖然飲酒與陸的死亡存在因果關系,但本案中存在明顯的介入因素,即陸患有心臟病,不能過量飲酒的事實。陸作為成年人,在明知不能喝酒的情況下仍自由飲酒,應對自己的死亡負責。

最終,法院在審查時認為同行酒友不應承擔責任,但考慮到陸某屬於無償幫助,根據實際情況,判鄭某夫婦賠償10000元,另判酒友賠償5000元。最後,壹個典型的飲酒糾紛案例,通過這個案例也提醒各位讀者,喝酒壹定要量力而行,不要拿自己的健康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