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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壹業主在檢查屋頂時不幸墜樓身亡。賣家需要承擔責任嗎?

賣家需要承擔責任。首先可以確認的是,業主在樓頂不慎墜樓,足以說明開發商樓頂上的防護不到位,同時也沒有對業主進行壹定的安全教育交底,所以賣方存在管理不當的行為,所以賣方需要承擔壹定的責任。

據國內媒體報道,中國河南鄭州某樓盤售樓部因為想看房,帶業主去樓盤看。然而,業主在檢查屋頂的混凝土結構時不慎摔倒。從現場的視頻畫面來看,這個樓盤的屋頂防護工程沒有做好,很多維修欄桿都松動了,足以說明這個樓盤的施工方安全管理沒有做好,所以業主在安全的情況下幫著扶欄桿,欄桿沒有固定。賣家需要承擔責任。

在此次事件中,賣方不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該物業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也要承擔壹定的責任。畢竟業主是在工地摔死的,而且因為當時的情況,房子的防護欄桿根本沒有系牢,直接導致了業主的朋友摔死。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屋面工程的防護設施不到位。從這幾點來看,銷售方、施工方、監理方都需要為這次事故承擔責任。摘要

壹般來說,業主朋友需要看房時,必須向甲方匯報,甲方必須與施工單位相關負責人聯系,得到施工方同意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施工方必須做好業主進廠檢查相關的安全教育,同時必須有專職安全人員陪同,防止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