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小組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方案》精神、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重點地區返粵人員健康管理的要求、江門最新防控健康管理辦法,我市對來恩人員健康管理措施調整如下:
第壹,提前報告
在過去7天內在當地發生疫情的縣居住過的人,應提前向目的地社區登記。
二、萊恩人員健康管理措施的調整
對入境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的管理措施,對65438+集中隔離醫學觀察0、2、3、5、7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
對已在高風險區居住7天的人員,集中隔離7天進行醫學觀察,對集中隔離的1、2、3、5、7天進行核酸檢測。
對已在中度危險區居住7天的,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7天,分別在1、4、7天進行核酸檢測。
對已在低風險區居住7天的人員,應在3天內完成兩次核酸檢測,並做好健康監測。
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請參考廣東省重點地區歸國人員最新健康管理辦法,可關註“健康廣東”微信官方賬號查詢。
上述健康管理措施將根據疫情進展和防控需要進行動態調整。廣大市民外出前應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情況和政策,非必要不要前往有社區疫情傳播的地區。
三、特別提醒
工業和信息化部29日宣布,即日起取消通信行程單上的“星號”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