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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賢的三宗罪

範賢的貪汙罪源於其在上海肥皂集團成立森嶺房地產有限公司的任職期間。

森嶺房地產有限公司是國有三級公司。當時在浦東雨山路的壹塊土地上開發了壹個叫“森林灣公寓”的樓盤。127套房子在短短六個月內全部售罄,為森嶺地產帶來了超過15萬元的利潤。

看到房地產市場如此好的前景,由範賢欽點、時任森嶺地產總經理的陳潔立即去拍了壹塊二期開發的土地。為了從房地產開發中為自己獲得更多的利益,範賢和陳潔動了將它轉化為自己的想法。

重組的第壹步是試圖低估資產。

憑借高超的核算能力,二期的土地成本在陳潔筆下已經轉化為壹期的土地成本。第壹階段的利潤被巧妙地隱藏了起來。

在改制評估中,他們對公司實物資產評估為2600萬元至700萬元,最終只將註冊資本500萬元作為總資產出售給改制後的森嶺地產股東。

也就是說,第壹次重組時,森嶺地產隱藏了21萬元。日後,範賢和陳潔還以公共設施和產權不清為由,隱瞞了壹個會所和壹個700多平方米的裙樓。

在評估環節,陳傑賢按照他們的要求,請了壹家相熟的審計事務所對森嶺地產進行審計。然後請相關評估單位對審計結果進行評估。

第壹次重組後,陳潔實際持有森嶺地產27%的股份,範賢也以陳潔的名義持有25%的股份,其他自然人持有28%的股份。範賢和陳潔經過深思熟慮後做出了這個決定。這些自然人是制皂集團的領導人。拉他們入股,可以操縱董事會,為他們日後各種違背集團利益的行為披上合法的外衣。

與森嶺地產開盤時相比,上述“閑置土地”評估值幾乎沒有變化,但上海房地產市場卻經歷了壹輪直線上漲。兩年後股權轉讓時,11新股東“獲利5倍”。股權轉讓僅5個月後,森嶺地產就以稅後利潤將註冊資本增至2000萬元。

要保留制皂集團20%的股份,範賢和陳潔有自己的小算盤:首先可以繼續占用制皂集團的資金;其次,他們可以要求國企在森嶺公司未來的經營過程中提供擔保;再次,改制後的森嶺公司仍然保持部分國有股份,這樣也可以打制皂集團的牌子,有利於森嶺公司開展業務。

2004年春節前後,森嶺公司收購了華虹大廈,該大廈後來更名為森林灣大廈,範賢和陳潔開始籌劃森嶺公司的第二次重組。當時,陳潔提出由他們實際控制的壹家名義上的第三方公司購買森靈公司剩余的48%股權,該公司被命名為三口石公司。

該公司實際歸範、陳所有,註冊資本僅為100萬元。當時購買森嶺公司48%的股份時,資本肯定不夠,但對他們來說並不難。他們把森林灣家園的壹些房子低價賣給三個人,三個人再高價賣給森靈公司。這樣,利潤就留在了三個人身上。

以後範和陳又故技重施,森林灣家中的七間商鋪和五套商品房再次神不知鬼不覺地成了他們的囊中之物。在此期間,森嶺公司的股本從500萬元增加到2000萬元,但作為股東,範賢和陳潔實際上並沒有出資,也就是說,他們沒有出壹分錢,僅此壹項就使他們的財富擴大了4倍。

兩個人同流合汙,結合成壹個骯臟的利益* * *體。上海紀委辦案人員向上海國資透露:我們從陳潔辦公室的材料中發現,包括範賢、陳傑在內的所有董事都在《董事會決議》上簽了字,只要陳潔填寫項目和日期即可。範賢受賄案涉及的關鍵人物有:雙錢集團關系密切的兩個供應商曹博和曹超。

曹實父子是東北人,他們的上海天茂鋼絲銷售有限公司多年來壹直是雙錢集團的供應商。2003年,範先任雙錢輪胎有限公司、上海輪胎橡膠(如臯)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曹博以探病名義送其2萬元。

2005年後,曹博將天茂公司董事長的職位讓給了兒子曹超。雖然曹超後來與範賢的女兒建立了戀愛關系,但兩個家庭之間的互動是不尋常的。

2005年5月,曹博之子曹超以轉讓費的名義向範賢行賄33萬余元。

2006年暑假,範賢的女兒從德國回來上海探親。曹石父子請範先壹家吃飯時,給了他們壹張600萬的存折。雖然範家後來返還了500萬元,但這個所謂的訂婚彩禮壹直不明不白。

2007年夏天,因為範賢老婆的壹句話,曹家用黑色行李箱送了幾百萬現金,沒有任何折扣。

範賢的女兒在德國讀書,還不會開車,曹家送了壹輛保時捷跑車。

此外,另壹筆數額更大的賄賂是向上海肥皂(集團)如臯有限公司總經理張行賄,該公司是國產肥皂集團在如臯的合資公司。

張是制皂集團的供應商。制皂集團在江蘇如臯投資成立如臯有限公司時,在銀行貸款擔保貸款等諸多方面得到了範賢的特別關照,於是從自己在南通的泛亞大酒店拿出500萬股份給了範賢。

令人驚訝的是,精明的範賢竟然將這些錢股全部以他人名義持有,以逃避法律的監管。事實上,範賢與曹家的金錢交易之所以是賄賂,主要原因是範賢在購買上海輪胎(如臯)有限公司時為曹家解決了資金問題。

這件事要從範賢投資如臯說起。如臯是範賢的故鄉。2003年,雙錢股份決定去如臯開設公司第壹家分公司,即雙錢如臯。同時成立上海輪胎橡膠(集團)如臯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如臯投資),由雙錢如臯出資35%。

如臯投入註冊資本8750萬元,其中雙錢股份出資約7160萬元,公司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出資約1590萬元,占註冊資本總額的65.438+08.17%。

根據雙錢股份的公告,上海證監局於2006年6月+065438+10月對雙錢股份進行了巡視檢查,並於2006年2月下發了《整改通知書》:

經查,2003年如臯投資設立過程中,出資的自然人包括公司(雙錢股份)的高管人員,故公司的這壹行為構成關聯交易,且關聯交易金額超過3000萬元,應由股東大會審議。公司未能披露關聯交易並通過股東大會審議,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

整改通知要求“高管”持有的1590萬元投資必須退出。範賢經常要求供應商和他工作的企業利益捆綁在壹起。即使管理層退出,作為雙錢輪胎最大的供應商,範賢堅持讓曹實父子接手股份。

於是,曹石父子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向範賢求助。2006年8月,範賢接受曹石父子的請托,以支付胎圈鋼絲預付款為名,將雙錢股份流動資金31萬元轉入天茂公司賬戶,用於購買上述“高管持股”。在當年6月5438+065438+10月的月份裏,上述款項陸續用貨物沖抵清償。

2006年6月,165438+10月,上海輪胎(如臯)公司更名為雙錢(如臯)輪胎公司增資擴股。曹石父子再次請範賢幫忙解決資金問題。範先又如法炮制,分兩次撥付雙錢股份流動資金2600萬元,用於曹博增資擴股。到2007年6月5438+10月,貨款沖抵,貨款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