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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撒謊是為了東山再起?“阿裏女員工被侵權”案六大疑點解析

文| AI財經社陳暢

編輯|趙

8月14日晚,濟南警方通報了“阿裏女員工周被侵害”壹案。通報稱,阿裏巴巴集團王某文、濟南華聯超市張某對周實施強制猥褻,無強奸證據。案件正在進壹步調查中。

圖/“濟南槐蔭公安”官方微博

結果壹出,公眾對很多細節提出質疑,包括為什麽不是強奸未遂,如何界定強制猥褻和強奸未遂。阿裏女員工自述與警方調查結果存在諸多出入。是否意味著該事件將被“翻案”?女員工的“說謊行為”是否也要對阿裏的商譽負責?而阿裏在此次事件中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針對這些問題,很多律師在網絡和媒體上進行了分析。

北京市感誠律師事務所曾心怡律師表示,由於被害人在報案之初並未提及被強奸,目前該案定性為強制猥褻。根據現有證據,警方判斷其符合猥褻的構成要件。

北京春林律師事務所龐九林律師進壹步解釋,由於警方在通報中沒有認定嫌疑人為強奸罪,因此屬於猥褻。但不否認,如果未來有進壹步的證據證明嫌疑人有強奸的意誌,可能會被定性為強奸未遂。

上述律師表示,強制猥褻和強奸未遂有很大區別,量刑上也有很大區別。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曉寒更明確表示,強制淫穢罪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性交以外的手段實施的淫穢行為。強奸是指在違背婦女意誌的情況下,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強奸未遂是指由於犯罪人意誌以外的原因而失敗。

曾仁毅律師表示,目前警方只是以強制猥褻罪立案。如果後續調查認為曾經發生過關系或者有發生關系的意願,則完全可以變更本罪。而如果定義為強奸,即使涉案男女之前發生過正當關系,也不代表這次發生性關系不構成強奸。是否構成強奸,要看女方是否願意發生性關系。

強制猥褻與強奸未遂在量刑幅度上有很大區別。強制猥褻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壹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有聚眾鬥毆或者在公共場所實施犯罪等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強奸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從重或者死刑;與強奸既遂相比,強奸未遂可以從輕處罰。

阿裏女員工周的自述,與警方調查取證後的情況大相徑庭。比如,警方調查沒有發現周是被迫出差,也沒有人在酒席上強迫喝酒。第二天上午,周主動“聯系張某,並告訴他房間號”。酒店房間裏的避孕套和丟失的內衣都與華聯張有關,這與周的自述大相徑庭。在警方公布之前,網上就有關於事件中幾方關系的猜測。這是否意味著案件將會大逆轉?

多名律師認為,從警方的判決結果來看,該案的走向確實是阿裏巴巴王某文和華聯超市張某逼迫周某。從事物的本質來說,不存在所謂的“大反轉”。

從通報結果來看,阿裏女員工周向公眾披露的基本犯罪事實是存在的。從記者的角度來看,即使周誤會將猥褻行為視為強奸,也不影響公關機構對此案的定性。

海南石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小麗也表示,只要有基本事實,我們就不應該對受害者期望過高。但她也指出,如果“受害者陳述”與客觀現實不符,未來法官會考慮“證人的性格”,從而對受害者的其他描述提出質疑。

據律師分析,周出差發生在喝酒之前,應該能客觀描述是否是被迫出差,但與警方調查結果並不壹致,對於公眾來說肯定有疑點。

至於是否承擔責任,龐九林認為,要看周的描述是否影響司法機關對案件的定性、定罪和量刑,但目前看來沒有影響,所以不會對周進行法律追究。

圖/視覺中國

站在公司的角度,周的上述行為是否會構成對阿裏及相關人士的造謠誹謗罪?龐九林律師認為,周沒有捏造基本犯罪事實,對相關公司和人物不構成名譽或人身傷害。

“阿裏女員工被侵犯”,之前觸動公眾最大的憤怒點是周向阿裏HR和上級主管反映問題或被“無視”,或處理態度不及時、不到位。

龐九林律師認為,阿裏的處理會對其公司的聲譽造成影響,但基於我國《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這並不意味著阿裏要承擔法律責任。“查處強奸猥褻案件是公安機關的事,不是企業的事。企業無權對員工進行法律追究,也無權處理。”

但阿裏可以從規章制度的角度對女員工的違規行為進行調查,這也是為什麽公司反應較晚,展開行動,避免輿論的進壹步擴大,減少對企業形象和商譽的損害。

圖/視覺中國

網友還有壹個疑問。周出差期間發生意外,算不算工傷?輕舞律師表示,這符合“因履行工作職責,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遭受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工傷認定。因此,周在出差期間受到老板或客戶的侵害,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龐九林律師說,美國有壹個案例,壹個女員工被賠償了幾千萬美元。長期以來,公司都把防止女員工性騷擾作為重中之重,壹個女員工被性侵就可能導致壹家公司倒閉。

但是,中國的法律在這方面還是有所欠缺。女員工被性侵,沒有先例可以判定為工傷,二是女員工不能正常上班或者想解約,公司是否應該賠償。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多位律師認為,阿裏女員工周可以就此起訴。

龐九林認為,阿裏畢竟公司大,社會影響大,事件惡劣,完全可以從人道主義角度對受害女子進行賠償。

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鐘表示,從企業社會責任的角度來看,阿裏應該對公司的員工和股東承擔相應的社會和道德責任。

他認為,女委托人因工作原因在出差途中發生這樣的事情,其造成的損害,無論是強奸未遂還是猥褻行為,均經警方調查確認,阿裏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包括對女委托人的精神賠償。

事實上,2021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1010條規定了“性騷擾”。該條款規定,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違背他人意願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要求加害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采取合理措施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理,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和隸屬關系實施性騷擾。

另外,正是因為我國現行法律在這方面還有空白,所以律師強烈要求阿裏主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從小的角度看,這可以推動阿裏內部反性侵、反騷擾制度的建立,從大的角度看,可以推動我國職場女性性騷擾的相關立法。

附:“阿裏女員工被侵犯”案件調查結果來自濟南槐蔭公安分局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