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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是要領養還是要訂婚?

先糾正壹下這個詞,是“訂婚”而不是“訂婚”。“順序”只是指雙方事先有約定,不管是否能保證約定不變,強調過程;“定”就是事情已經定了,不會輕易改變,重在結果。通俗地說,這個程序就是“決心和對方結婚”,而不是“答應但不壹定結婚”。

“聘禮”是古代“六禮”之壹,俗稱“聘禮”。媒人是男女雙方,女方家已經答應,男方家只收(取)女方禮物。

“定親”壹般選擇夏歷3、6、9等吉日,雙方父母要在選定的日子為親朋好友舉行宴會,稱為“定親宴”。主食壹般是面條,表示男女已成為親熱的兒女公婆,所以也叫“吃面條”。

榆次的婚約又叫“丁夢”。男方帶“四飾”(四飾)到女方家,女方收禮招待男方。在祁縣等地,男女雙方要互贈“四色禮物”。男方送女方“訂婚服”、戒指、耳環、手鐲等物,女方還男方文房四寶、扇子、錢包、腰帶。其中,腰帶尤為不可或缺,表示“從今以後我把妳綁起來”或者“我用毛巾桿伺候妳,脫衣服”。

在祁縣、平遙壹帶,訂婚時還講究交換“龍鳳貼”,即壹種印有龍鳳的紅紙貼。男方送給女方的“龍帖”上寫著“求好運”四個字,也叫“誠帖”,大致是這樣寫的:“我恥於我玉之不足,我祈求我的諾言。”XXX鞠躬。“女方給男方的《鳳凰帖》,廣泛寫有“紀昀”字樣,也叫“雲帖”,大致寫的內容是:“恥於與鳳凰比,願斬乘龍。愚兄(弟)鞠躬。" "。“龍鳳貼”壹般是紅色和金色的,對折。男女出生的年、月、日、時寫在中間縫周圍,剛好疊在壹起。

各縣風俗不同,還是尊重當地風俗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