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市外來(返)寧人員應提前向目的地單位、社區(村)或酒店報備。
江蘇省內和省外來寧人員
1、對江蘇省內外全域無中高風險地區及14天內無本土疫情的設區市來(返)寧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可自由流動,若無陰性證明則需進行核酸檢測並登記相關信息。上述人員在抵寧後48小時內需再進行壹次核酸檢測。
2、對14天內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市、區)來(返)寧人員,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
對14天內有本土聚集性疫情設區市的其他縣(市、區)來(返)寧人員,開展14天健康監測。
3、對14天內有本土散發疫情所在縣(市、區)來(返)寧人員,開展14天健康監測;對14天內有本土散發疫情所在設區市其他縣(市、區)來(返)寧人員,落實7天健康監測。
4、對中高風險地區來(返)寧人員、與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軌跡交叉人員繼續落實“14+7”管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