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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水滸傳》十七回的思考

宋江為什麽要私放朝天王?

《生辰綱》被劫後,上級政府派人到濟州立案,給濟州市長十天時間破案。如果十天內不能破案,他將被“邀請”去沙門島。(流放)

知府嚇壞了,馬上打電話給公安局長何濤,把他罵了壹頓,說他沒有努力去抓。他威脅道:“先給妳的老鄉配個遠行軍邦,大雁哪兒也飛不了。”他叫來壹名作家,在何濤的臉上刺上“重疊”幾個字...狀態”,並將狀態的名稱發送為空。他大叫道:“何濤,不把賊抓來,重罪不赦。”

何濤四處打探,終於抓住了白日鼠白勝。白勝供認罪行,供出晁蓋:“鄆城縣東溪村晁包拯。”

於是,何濤去鄆城縣抓晁蓋。

這次逮捕是非常秘密的。先是半夜,白勝被抓,逼出來壹份口供。然後,“星夜”來到了鄆城縣。

按說,它不會泄露消息。

那何濤來到鄆城縣衙門。只見壹個官員從縣城裏走出來——這個人就是宋江。

這是宋江的第壹次出場,在小說的第十八回:

那姓宋明江,名公,排行第三。祖籍鄆城縣宋家村。因為他臉黑,身材矮,大家都叫他黑宋江。而且,他對家人很孝順,對有需要的人也很慷慨。大家都叫他孝順黑三郎。.....我這壹生都要結識江湖上的英雄。

當時宋江見了何濤,問:老板來縣城有什麽公務?

何濤講述了抓晁蓋的全部經過。

宋江聽了,吃了壹驚,心想:“晁蓋是我的心腹。他現在犯了天迷心竅的罪。如果我不救他,他就會被俘虜,他的壹生就完了。”然後,我留在何濤喝茶,我轉身去給晁蓋傳話,叫他跑!

那麽,宋江為什麽要私放古典音樂呢?

僅僅依靠“知己兄弟”是沒有意義的。雖然嘴上說的是“知己”,其實只是“認可”。沒有深厚的友誼。

1.晁蓋七人聚在壹起密謀“生育計劃”的時候,自始至終,都沒有提過有宋江這個心腹。

2.晁蓋和吳用天天聚在壹起討論,這兩個是最近走的人!關系不是壹般的親密!

3.吳用問:“是誰?”可見天天和晁蓋混在壹起的吳用並不了解宋江!兩人素未謀面!

所以宋江和晁蓋是不是密友值得懷疑。

話說回來,就算是真的很親密的朋友,在生死關頭,也很少有人願意舍棄自己的前途和生命去通知別人逃跑。

可以看出裏面是有文章的。以下是我自己的看法:

高回報

無論宋江是否舉報,晁蓋逃脫的可能性都是非常大的!

如果我們不去找告密者宋江,那麽,壹定是施文彬的縣長安排朱彤和雷橫這兩個刑偵大隊長去抓晁蓋。

而朱彤、雷橫這兩個人,都是想故意讓晁蓋的人。結果還是抓不住古典!

所以,宋江搶先爆料,其實質,只是壹種“投機”行為!跟友情的關系沒那麽大。

這樣壹來,宋江就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得江湖中“忠義”好名聲的機會。而且預計因為“忠誠”會分到“出身階層”十分之壹贓物的巨款!(約300萬人民幣)

(2)低風險

宋江只是郡裏的壹個小官吏。何濤是來縣城找知府文彬先生的,不是來找宋江的。他偶然遇見了宋江。

因此,這個縣的涉案人就是施文彬先生。

不管晁蓋是跑了還是被抓了,都和宋江關系不大。宋江不負責這個案子。但是和施文彬先生。

因此,如果晁蓋逃走了,文彬先生應該負全部責任,他決不會對宋江負責!宋江與本案無關!

宋江偷偷去報信,叫晁蓋跑了。他沒有法律責任。沒他說的“冒著生命危險”那麽嚴重。

(3)清除絆腳石

宋江,壹個小官,現在相當壹個小科長,是壹個註定沒有前途的行業。按照當時的制度,他是沒有機會做官的。但是他揮金如土,揮金如土,這個小科長的收入就有些不清楚了。

《水滸傳》第十三回結尾:

再說壹個山東濟州鄆城縣的新知府。他當時姓文彬,當天就被提升為公職,但看他為官清廉,工作清廉。每壹份同情中都有善良。爭地,辯是非然後落實;打,打,打,打。閑暇之余,也要關心壹下人家的感受。郡雖治官,果為民之父母。

可見,這個時候的文彬縣長是剛調過來的,時間不長,說實話,比較老實。

這樣看來,這個縣令的幹凈與否,或多或少會影響到宋江這個黑白腳的灰色收入。

所以宋江去告密是低(無)風險高收益的投機!同時,它也能害了施文彬的縣長,達到多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