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員工辭職,單位不回應。
2018年,該員工升任酒店銷售主管,但在2019年10月,突然辭職。過了壹個多月,單位沒有給他任何回復,反而給他漲工資了。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件事似乎已經過去了,那名員工繼續在這家酒店工作。
第二,幾個月後,公司突然提出讓該員工離職。
也許,該員工已經忘記了自己的辭職,但就在他提出辭職的幾個月後,公司突然通知他盡快辦理離職手續,因為她的辭職申請已經被批準了。這讓他措手不及。畢竟,他不準備在這個時候辭職。為此,他將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賠償這壹非法解雇。
第三,這個員工最後拿到了510000的賠償。
這家酒店突然出現這樣的復出,真的讓很多人懷疑他們的初衷是什麽。但這在法律上說不通。因此,法院認為公司辭退員工屬於非法辭退,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因此,有必要對雇員進行補償。最後,法院判決該公司賠償員工51萬元。雖然酒店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最終維持原判。有人認為這件事充分說明酒店的法律意識淡薄,可能想懲罰這個員工,但是他太聰明了,犯了錯誤,最終吃了不少苦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