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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比較有名的混混

黑幫錄:湖北仙桃黑老大

溫柔的大馬猴

2022-11-26 14:1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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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日,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宣判:判處仙桃黑社會犯罪集團兩名頭目劉烈勇、陳小輝死刑,另19名成員分別判處死緩、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昨日,劉烈勇、陳小輝在十堰市被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辦案民警及審判人員向記者詳述了這個黑社會犯罪集團的累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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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天怡大酒店位於仙桃市區,平時有很多食客和行人來往。2005年12月29日,這裏像往常壹樣平靜,誰也沒有料到壹場血案會悄然降臨。下午5時30分許,當地胡某帶著6歲的兒子和幾個人從天怡大酒店出來,到天怡食府吃飯,剛走出天怡大酒店,胡某的兒子要上廁所,胡某讓壹名朋友帶其去方便。之後不到2分鐘,壹輛面包車突然沖出,車上跳下6名年輕男子,他們清壹色戴著“狗鉆洞”黑色面罩,穿壹身黑衣服,手持獵槍。“砰!砰!”幾聲槍響,胡某應聲倒在血泊中(因搶救無效,胡某次日身亡)。隨同胡某的杜某見有人當街開槍掃射,遂掏出手槍還擊,結果被壹蒙面人擊傷。事發現場,壹時間槍彈四處飛濺,街上有數名群眾被流彈誤傷。

馬路對面維修店中,兩名店員事後回憶說:他們在店內聽見外面槍響,起初還以為是有人放煙花,接著,櫃臺的玻璃被流彈打得“啪啪”直響,這才知道有人在開槍,於是,兩人趕緊趴在地上壹動不敢動。2分鐘後,兩人見外面平靜下來,才敢探出頭張望,只見對面酒店門口已圍著壹大群人,走近壹看,壹男子倒在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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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令當地人想不到的是,胡某的葬禮辦得格外“轟轟烈烈”。

據當地壹些市民介紹,當月31日早9時30分許,仙桃城區沔陽大道上的交通完全癱瘓,200輛小轎車在街上徐徐前進,其中有不少奔馳和寶馬。這些小車壹律披白紗,胡某的靈車駛在最前面,諸小車在後面依次而行,還貼上了白色的標簽。不久,這起當街掃射“黑吃黑”命案驚動了公安部。

公安部和省公安廳相繼派出專家親臨仙桃指導辦案,仙桃警方亦成立偵破專班展開偵查抓捕。很快,警方在天門境內發現了作案面包車。經過蹲守,抓獲了前來取車的犯罪嫌疑人楊某,經突審,辦案民警鎖定仙桃“黑老大”劉烈勇涉案,警方遂抓獲了該團夥5名涉案人員,但被公安部列為B級通緝逃犯的劉烈勇壹直在逃,公安部懸賞萬元緝兇。

異地偵查辦案“黑老大”武漢落網

為捉劉烈勇,仙桃緝捕專班在省公安廳支持下,歷時8個月,先後奔赴廣東、浙江、上海等省市,行程2萬余公裏。2006年9月17日晚,追捕專班獲知劉烈勇已潛回武漢,並摸清了其在武漢投靠商人李某,居住在漢口楊汊湖小區壹帶情況。同年10月14日晚8時30分許,在武漢壹大型小區,專班蹲守民警發現壹男子正從監視地點下樓,其體貌特征及穿著與劉烈勇相似。隨後,此人進入壹按摩院,壹個多小時後又走進附近壹超市。在明亮的超市燈光照射下,辦案民警確認該男子正是劉烈勇,幾名便衣迅速上前將其撲倒,仙桃黑惡勢力犯罪集團就此浮出了水面。十天後,該案由省公安廳指派十堰市公安局異地偵查管轄,警方相繼抓獲了21名該團夥成員。

經查,劉烈勇是仙桃人,1968年5月1日出生。他身材魁偉,長方臉,留平頭,左胳膊有龍形文身,住仙桃杜湖農場,初中畢業後在社會闖蕩。1989年3月,其因犯盜竊罪被仙桃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1992年7月,其因犯盜竊罪被仙桃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1996年2月,不思悔改的劉烈勇為了爭奪勢力範圍,糾集壹幫歹徒,將仙桃壹“黑老大”開槍打死。次年6月,劉烈勇在昆明被抓獲,由於其他案犯在逃,證據不足,劉烈勇最後只是被以故意殺人罪判刑4年,於2001年6月刑滿釋放。之後,他糾集了韋文輝、周輝(另處理)等當年獄友和社會閑散人員,並通過韋文輝、周輝網絡杜勇、陳小輝等人,先後在仙桃市通海口鎮、天門市等地開設賭場,非法聚斂錢財。為擴充勢力,劉烈勇采用拉攏利誘手段,陸續將楊威、黃學誌、劉雙才、韋文龍、周剛、馬少波、楊勇、危金旭等人籠絡在壹起,大肆進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其為組織、領導者,以楊威、陳小輝、韋文輝、黃學誌、劉雙才等人為骨幹成員,以韋文龍、曾揚眉、陳勇兵、曹忠艷、杜勇、楊勇、危金旭、周剛、馬少波等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05年10月,劉烈勇在自家大門口遭人槍擊後,他懷疑是胡某(歿年36歲)所為,便與手下預謀殺死胡某,壹手策劃了“12·29”血案。

通過組織他人在仙桃市通海口鎮“開課”(指開設賭場斂財),劉烈勇逐漸形成了以其為首、帶有黑社會性質的非法團夥。“班子”內有嚴格的分工,有嚴格的規矩,如不準吸毒,在外面扯皮要搞就搞贏,對於處理扯皮或組織“班子”成員幹什麽事,劉烈勇不親自去幹,而是壹級級地安排辦理。壹幫人整天在壹起混,舞刀弄槍,搞些打打殺殺的事,但該團夥成員之間有壹定的等級,壹般成員不能隨便到劉烈勇家,不經劉烈勇同意,也不能與其同桌吃飯。此外,對內管理家務和出門跟隨當保鏢的幾名成員,均吃住在劉烈勇家,給他看家護院;出門時則跟著當保鏢,幫他開車、拿包、上煙點火、開關車門。對於手下,劉烈勇每月發放“工資”,由“總管”負責在酒店吃飯買單。成員犯事後,均派人送錢、看望。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時,該團夥成員統壹服裝,服從安排,相互幫忙。通過打壓社會上其他“班子”的老大,擴大該團夥影響,並用打下來的“名氣”,插手工程實體或經營,賺錢用於團夥“周轉”。

在仙桃,劉烈勇團夥成員最多、最有錢,劉烈勇結婚、孩子滿月、蓋新房收禮金就達100余萬元。

從2001年至2005年,劉烈勇黑社會犯罪團夥為擴充“班子”實力,以各種方式非法獲取槍支7支、霰彈數十發、手槍子彈20多發,欺壓百姓,作惡多端,非法斂集200余萬元錢財,造成1人死亡、8人重傷、3人輕傷和5人輕微傷的嚴重後果,對仙桃市的社會生活秩序和經濟秩序造成極惡劣的社會影響。

2003年8月28日,陳小輝竄至仙桃市中商百貨大樓林某承建的工地,欲強行低價購買拆下來的鋼筋及磚塊,遭到工地負責人杜某拒絕,杜某還報了案。陳小輝懷疑報案是林某指使,遂於次日晚10時許,糾集韋文輝、葉恒盛、唐雪等人,攜刀從仙桃商城尾隨林某至其家後門處,持刀追砍林某,致其重傷。

為了壟斷仙桃市城區的水泥銷售市場,劉烈勇以幹股的形式進入仙桃市某物資貿易有限公司,非法成立以黃學誌等人為主要成員的稽查隊,在仙桃市區和318國道沿線非法稽查,並采取紮汽車輪胎、砸車、毆打司機等手段,對運輸外地水泥的車輛、人員進行阻截,嚴格控制非“華新”牌水泥進入當地市場,非法控制了仙桃市的水泥銷售市場。

2005年5月,童某、李某等人承包了仙桃市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肉聯廠,為了打壓競爭對手,李某等人找到劉烈勇“幫忙”。劉烈勇在每屠宰壹頭豬提成12元的要求得到滿足後,即派手下馬少波、周剛等人到該肉聯廠參與非法稽查,強行攔截、沒收非該肉聯廠的肉品,基本控制了仙桃城區豬肉銷售市場。當年8月,劉某承包1路公交線後,承諾每年給劉烈勇8萬元“好處費”,利用劉烈勇打壓競爭對手。劉烈勇即安排手下韋文龍、危金旭、楊勇、馬少波等人上路“巡查”,非法行使公路運輸管理權,對其他客運人員和發生糾紛的乘客使用暴力手段,欺行霸市,霸道經營。

2007年12月25日,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庭內座無虛席、莊嚴肅靜,劉烈勇等人涉黑團夥案在此開庭審理。法庭內外戒備森嚴,數十名法警、武警和民警在法庭內外維持秩序。開庭當日,公訴人僅念起訴書就花了近1個小時,整個庭審***持續3天。

2008年2月2日,該院以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賭博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窩藏罪等罪名,對劉烈勇涉黑團夥21名涉案成員作出壹審判決:判處黑社會頭目劉烈勇、陳小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團夥骨幹成員楊威、韋文輝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骨幹成員黃學誌、陳勇兵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15名成員分別被判處1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等。整個判決書長達136頁,案卷16卷,厚達兩尺。壹審宣判後,劉烈勇、陳小輝不服,提出上訴,省高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上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準被告人劉烈勇、陳小輝死刑。

“劉烈勇被槍斃了……”昨日,“黑老大”劉烈勇在十堰市被執行槍決的消息迅速在仙桃傳開,當地市民無不拍手稱快。

插手壟斷水泥、煙花、豬肉市場,開賭場斂財,當街開槍殺人……提起劉烈勇,許多仙桃市民都熟知他組織的黑惡團夥的斑斑劣跡。“他們太猖狂了!當時情形仿佛電影場景……”仙桃市沔陽大道上的店主們,對4年前的“12·29”槍殺案記憶猶新。他們也清晰地記得,被劉烈勇殺死的胡某出殯時,200輛小車壹律戴白紗、黑箍,穿城而過,為其送葬。

曾幾何時,在仙桃,市民們壹提起黑社會,就會說出劉烈勇,其名字仿佛成了人們心中壹種黑勢力的代名詞。如今,這壹代名詞終於永遠消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