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有權購買或拒絕購買,酒店不能幹涉。這種幹涉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自主選擇權是指消費者可以選擇自己滿意的商品或服務,並根據自己的消費需求決定是否購買或接受的權利。
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運營商協商解決;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協會應當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1,為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消費模式;
2、參與制定與消費者權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
3.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4、就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建議;
5、受理消費者投訴,並對投訴進行調查和調解;
6、投訴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的,可以委托有資質的鑒定人進行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人意見;
7.支持受害消費者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8.通過大眾傳媒揭露和批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綜上,消費者有權購買或拒絕購買,民宿不能幹涉,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自主選擇權是指消費者可以選擇自己滿意的商品或服務,並根據自己的消費需求決定是否購買或接受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
消費者有權選擇自己的商品或服務。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壹種商品或者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壹種服務。
消費者在選擇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