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為用人單位工作後,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之壹。所以,如果我為公司工作,公司必須支付妳的工資。如果不發工資,就是違法的。
2.就算妳自動離職,畢竟妳為公司工作過,妳還是要發工資的。公司可以對妳主動辭職進行適度的扣薪,但這必須建立在符合程序的規章制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