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既是步行通道,也是消防安全通道。但很多住戶都有在樓道堆放雜物的習慣,不僅影響整潔,還存在安全隱患,甚至觸犯法律。
《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
占用、堵塞、關閉疏散通道、疏散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