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酒店建設、內外裝修、運營設備和其他固定資產的投資是投資者的事情,超出了總經理的控制範圍。因此,固定資產折舊、貸款利息等。都是投資人的成本,“GOP”扣除折舊費用、利息費用、開辦費攤銷後的余額就是酒店的凈利潤,這也是投資人可以得到的凈利潤。
3.用“GOP”來衡量總經理的經營業績,確實彌補了國內酒店過去不顧責任、不顧酒店實際,以凈利潤為唯壹指標來衡量經營業績的不足。以凈利潤指標衡量經營業績,使得酒店業的數據普遍缺乏可比性和客觀性。在國內財務制度中,固定資產折舊作為管理費用或營業費用收取,利息作為財務費用收取,酒店籌備期間開辦費攤銷也作為管理費用收取。
4.這使得經營者的業績受酒店財務結構、資金來源和固定資產投資的影響很大。由於酒店投資具有周期長、投資大的特點,投資人在建酒店時,總經理往往還沒有決定或參與,但開業後,如果由經營者負責這些費用,就會出現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