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開業之初聘請管理公司或專業人士來負責管理,合同期滿後,自己人接手,造成管理跟不上。
2、酒店為了賺錢,常常違反衛生法,價格法的規定,或是不對餐具進行消毒,或是偷工減料、出售變質飯菜,或是任意給菜點定高價,任意宰客,從而分割了消費者的權益,使消費者蒙受損失。
3、將酒店作為整人的平臺,制造內耗氣氛,喜歡搞內耗戰,每隔壹段時間就整人。結合以上三種原因,福來特酒店倒閉不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