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酒店住宿 - 我在壹家酒店工作,老板突然想轉讓酒店,解散所有員工。勞動合同本應在1年9月續簽,他卻要在12年2月解除我們。

我在壹家酒店工作,老板突然想轉讓酒店,解散所有員工。勞動合同本應在1年9月續簽,他卻要在12年2月解除我們。

酒店的轉讓不影響原勞動合同的存在。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