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屆滿後繼續使用租賃物,而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並收取租金,則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變為不定期。因此,如果旅客在未告知酒店的情況下離開酒店,酒店可能會拒絕退還已經預收的費用。
因此,建議旅客在入住前仔細閱讀酒店的規定,並在需要續住時提前與酒店溝通確認續住政策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