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酒店住宿 - 我在壹家酒店工作。昨天,我被無辜地要求今天不要上班。酒店沒有和任何員工簽約。

我在壹家酒店工作。昨天,我被無辜地要求今天不要上班。酒店沒有和任何員工簽約。

公司無故辭退員工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根據具體勞動年限確定。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達成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

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補償。”

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