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招聘時應要求應聘者提供身份證明,壹是審查該應聘者的年齡已滿16周歲,否則,會構成違法用工。
二是審查應聘者是否快到達退休年齡,以便簽訂勞動合同時註意時間。
三是審查應聘者提供的證件是否與本人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