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違反設計文件。
嚴禁違反設計文件擅自改變建築主體、承重結構或者主要功能;未經設計確認和有關部門批準,嚴禁拆除、改動水、暖、電、氣、通訊等配套設施。
環境保護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棄物、噪聲和振動對周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
基層接受度
建築裝飾工程應在基體或基層單位質量驗收合格後進行施工。現有建築裝修前,基層應進行處理,符合本規範要求。
模板確認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前,應有主要材料樣品或樣板間(件),並經有關各方確認。
隔熱(材料)
墻面有保溫材料的建築裝飾工程所用保溫材料的種類、品種、規格和施工工藝應符合設計要求。
電氣裝置
建築裝飾工程的電氣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嚴禁不穿管直接埋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