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在裝修時,應告知物業公司,經物業公司登記後,方可施工。施工期間,物業公司將定期檢查。
二、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建設部關於《住宅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三、業主有下列行為時,要求恢復原貌,情節嚴重者,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押金概不退還。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布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板、陽臺等處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汙、消防等公用設施。
5、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裝修期間,不按規定時間工作,噪聲擾民,勸阻無效時。
四、裝修期間施工隊要規範用電,做好防火、防盜、和安全工作。
五、全體業主裝修結束,入住以後,經物業公司檢查,無違反上述規定,業主憑收費票據領取裝修保證金。
小區衛生管理制度
為了保持小區幹凈、整潔,使住戶享有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各住戶生活垃圾必須自行裝袋放入公***垃圾箱內,違者(如散放樓道內、亂放樓門口)視情節收取責任者消除費10-100元,拋放在草坪者罰款100元。
2、不準亂倒垃圾、雜物、汙水和隨地大小便,否則,根據業主公約,罰款100-2000元,並清掃現場。
3、不要把垃圾、布屑、膠袋等雜物投入水廁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當而導致堵塞者或者損壞,住戶應承擔全部維修費用。
4、小區內的任何公***部位,不得亂塗、亂畫、亂貼,違者應承擔粉刷費用,如屬小孩所為,應由家長負責。
5、凡在公***場所亂貼廣告、標語、亂豎擋路牌,除責令其限期拆除外,根據業主公約罰款10-100元。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物業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