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外部飾面,包括陽臺和防雨罩的外部飾面,應根據設計文件完成。詳細檢查房屋質量,包括門、窗、陽臺等部位是否有裂縫;
3、公共部位、公共設施、各種管道(送風、排風、雨水、暖氣、暖氣)、電氣設備(配電箱、櫃、盤、插座、開關、燈具等。)應按設計文件完成,各種試驗項目應按規定完成。
4、屋面工程蓄水、淋水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