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藝術界有壹句配色格言,叫做“紫為骨青筋,黃紅更新”。由此指出壹個配色原則:紫色要配黃色,綠色要配紅色。紫色和黃色、綠色和紅色都是對立的顏色,兩種對立的顏色共同構成全色(包括所有顏色),全色是最和諧的組合色。所以,對比色的搭配在不和諧中實現了色彩的協調。
對比與協調是色彩搭配的根本規律,也是藝術的普遍規律。
相比之下,兩種顏色相互映襯,使色彩特征更加鮮明、強烈。
兩種或兩種以上相近的顏色組合在壹起,形成平衡、統壹、和諧的色彩,能給人壹種視覺上的舒適和滿足感。
但色彩搭配不僅限於協調,要在對比中求協調,在協調中見對比。只有這樣,色彩搭配才能呈現出真正舒適悅目的服裝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