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記錄主要包含下列內容:
壹、基本內容
1、日期、星期、氣象、平均溫度。平均溫度可記為XX℃—XX℃,氣象按上午和下午分別記錄。
2、施工部位。施工部位應將分部、分項工程名稱和軸線、樓層等寫清楚。
3、出勤人數、操作負責人。出勤人數壹定要分工種記錄,並記錄工人的總人數,以及工人和機械的工程量。
二、工作內容
1、 當日施工內容及實際完成情況。
2、 施工現場有關會議的主要內容。
3、 有關領導、主管部門或各種檢查組對工程施工技術、質量、安全方面的檢查意見和決定。
三、檢驗內容
1、隱蔽工程驗收情況。應寫明隱蔽的內容、樓層、軸線、分項工程、驗收人員、驗收結論等。
2、試塊制作情況。應寫明試塊名稱、樓層、軸線、試塊組數。
3、材料進場、送檢情況。應寫明批號、數量、生產廠家以及進場材料的驗收情況,以後補上送檢後的檢驗結果。
四、檢查內容
1、質量檢查情況:當日砼澆註及成型、鋼筋安裝及焊接、磚砌體、模板安拆、抹灰、屋面工程、樓地面工程、裝飾工程等的質量檢查和處理記錄。
2、安全檢查情況及安全隱患處理情況。
3、其他檢查情況,如文明施工及場容場貌管理情況等。
擴展資料:
施工記錄註意事項
1、書寫時壹定要字跡工整、清晰,最好用仿宋體或正楷字書寫。
2、 當日的主要施工內容壹定要與施工部位相對應。
3、養護記錄要詳細,應包括養護部位、養護方法、養護次數、養護人員、養護結果等。
4、焊接記錄也要詳細記錄,應包括焊接部位、焊接方式、焊接電流、焊條牌號及規格、焊接人員、焊接數量、檢查結果、檢查人員等。
5、其他檢查記錄壹定要具體詳細,不能泛泛而談。檢查記錄記得很詳細還可代替施工記錄。
6、停水、停電壹定要記錄清楚起止時間,停水、停電時正在進行什麽工作,是否造成損失。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