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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點裝修算擾民嗎

算的。

壹裝修施工時間:

裝修施工時間為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 17:30,(註:周六、日以及法定節假日期間不允許 從事敲、鑿、鉆、刨等大聲響工作,如有發現違反規定進行施工操作,則以後的周末禁止在山莊內進行任何施 工。)規定施工時間內必須采用措施降低因施工引起的塵埃、噪音,以免給其他業主帶來幹擾與不便。

二、如何投訴裝修擾民

1,首先如果是在休息時間,可以直接前往裝修的家中,與裝修工人或者裝修業主溝通,能及時停止擾民最好。

2,其次,找物業,將裝修擾民問題反饋給物業,由物業協調解決問題,如果想盡快解決,則直接協同物業人員直接去裝修業主家,要求立馬停止。

3,最後,可以報警的方式,如果裝修業主嚴重不聽從鄰居和物業的勸說,可以考慮電話警察的方式,讓警方協調解決問題,此法有礙鄰居間和諧,謹慎使用。

4,裝修不是壹個很長時間的擾民動作,因而鄰居間相互體諒,相互包容,雙方都有意解決問題的情況下,不要把問題擴大化,如果有條件被擾民的壹方可以臨時搬離,而制造擾民的需要為其他鄰居提供壹定的補償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辦法規定:“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等擾民作業。在其他時段內作業的,應當采取噪聲控制措施,減輕對周圍居民的幹擾。”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六十六條 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商鋪、辦公樓等建築物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按照規定限定作業時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輕噪聲汙染。

第六十七條 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產開發經營者應當在銷售場所公示住房可能受到噪聲影響的情況以及采取或者擬采取的防治措施,並納入買賣合同。

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產開發經營者應當在買賣合同中明確住房的***用設施設備位置和建築隔聲情況。

第六十八條 居民住宅區安裝電梯、水泵、變壓器等***用設施設備的,建設單位應當合理設置,采取減少振動、降低噪聲的措施,符合民用建築隔聲設計相關標準要求。

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區電梯、水泵、變壓器等***用設施設備由專業運營單位負責維護管理,符合民用建築隔聲設計相關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