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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內容和意義

第壹章:合同管理的內容和意義

合同管理的內容和意義現代企業的經濟交往主要是以合同的形式進行的。作為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之壹,合同管理能否有效實施,合同能否順利完成,是現代企業管理成敗的重要因素。

壹、合同管理組織和管理模式

首先,合同應該由企業法律顧問部管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為實現壹定的經濟目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而簽訂的合同是民事合同,企業通過合同建立的民事關系是壹種受法律保護的民事法律關系,因此通過簽訂合同建立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由此,由於合同本身的特點,決定了合同不同於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管理,已經超越了企業本身的界限,使其成為壹種受法律調整和調節的社會關系,涉及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因此合同應當由企業的法律顧問部門進行管理。

其次,合同管理應采取由企業法律顧問部集中管理,各業務部門和單位分別管理的模式。法律顧問部作為企業合同的統壹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企業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具體來說,合同是分級分塊管理的。各業務部門和下屬單位作為合同的二級管理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合同的簽訂和履行,並定期向法律顧問部報告相關合同的執行情況。這樣,企業及其下屬部門和單位就可以從組織、人員和制度上實施合同管理,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

二、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

合同關系自始至終是壹種法律關系,所以現代企業的合同管理也應該是自始至終的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根據我國企業多年的合同管理實踐,合同管理應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規範化、科學化、法制化,首先要完善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方式、合同示範文本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和爭議解決、合同定期統計和審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和掛鉤考核等。企業通過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實現管理層次清晰、職責明確、程序規範,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和爭議解決處於有效控制狀態。

2.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直接影響合同管理的質量。通過學習培訓,合同管理人員可以掌握合同法律知識和簽約技巧,既增強了責任意識,又提高了合同法意識。

3、重大合同評審管理。企業重大合同主要有:中外合資合作合同、企業並購合同、合資合同、獨家代理協議、重大技術改進或技術引進合同、涉及擔保的合同、房地產開發及交易合同等。挑出這些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經濟效益影響較大的合同,作為合同的重點管理對象。合同項目論證、對方資信調查、合同談判、文本起草、修改、簽署、履行或變更解除、爭議處理等全過程均有法律顧問部門參與,嚴格管控,防止合同糾紛,有效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4.執行監督和結算管理。簽訂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保證合同的及時有效履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所以;企業法律顧問監督合同的履行是非常必要的。通過監督,了解企業各種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發現影響履行的原因,以便隨時反饋給各部門,排除障礙,防止違約事件的發生。此外,合同結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環節和內容,法律顧問部與財務部密切配合;做好合同結算很重要,既是合同簽訂的審核,也是合同履行的監督。具體來說,我們可以采用或制定貸款支付審查程序,並實施有效的管理。

5.及時處理違約糾紛。合同關系是壹種法律關系,違約是違法行為,將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強制履行等法律後果。法律顧問部門在審查合同時,選擇合適的違約條款和爭議解決條款是非常重要的。出現違約時,法律顧問應區分情況,及時采取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積極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

合同管理是企業法律顧問事務中的壹項重要工作。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而是壹個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現代企業如果能夠有效地管理合同,將會極大地推動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第二章:合同管理體系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加強合同管理,規範和約束公司經營活動,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杜絕風險,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有下列對外事項之壹的,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1,對外投資(接受投資);

2.借(貸)款(不含公司內部貸款);

3.兩次以上收(付)款的單筆業務;

4.服務期超過4個月的單筆收(付)款業務;

5.單筆支付(收款)金額在65,438+00,000元以上的生產經營用原材料、機器設備(產品)的采購(銷售)業務。

第三條合同標的符合招標條件的,壹般應當通過招標程序訂立合同。

第四條公司實行專業歸口管理、法人委托書管理和合同專用章管理。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x公司。

第六條本制度由總則、合同相關部門職責、合同訂立條件、合同主要內容、合同訂立、合同履行與評價、合同變更與解除、合同爭議解決、合同蓋章與合同管理、附則十部分組成。

第二章合同相關部門的職責

第七條公司合同部為法律部(行政兼職),全面負責法律咨詢、法律事務、合同管理等日常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1,負責聯系公司聘請法律顧問,將參與企業合並、分立、投資、入股等重大合同談判、簽訂的法律咨詢服務;負責對公司委托決策的合同出具法律意見:接受委托辦理各類合同糾紛的談判調解,代理仲裁、訴訟案件等法律事務;

2.參與公司重大項目、采購和投資項目的談判;負責從財務角度審查和檢查合同;

3.負責管理公司合同專用章,建立合同臺賬,填寫合同報表,保管合同文本、變更函及合同相關資料,年終合同資料歸檔,建立合同檔案(合同檔案原件分別由行政部和財務部保存)。

第八條合同承辦部門是指公司內部需要簽訂合同的部門;合同承辦部門負責業務對口;承辦人是指具體負責簽訂合同的公司員工。

長度合同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1.1在授權範圍內負責談判和簽訂合同,既不違法也不越權,更不消極推諉;

1.2按照“誰簽約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承擔的簽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的可靠性、合同內容及其執行結果的合法性、嚴謹性、可行性負直接和主要責任;

1.3負責按質、按量、按時間全面履行合同,避免因違約給公司造成損失;

1.4協調對方與合同相關部門的關系。

2、承包商的主要職責:

2.1承辦人對客戶資信調查的真實性負直接責任;

2.2負責起草本部門的合同文本及相關文件,送部門負責人修改,再由法務人員考慮完善;

2.3送相關部門會簽;

2.4提交分管領導審批;

2.5及時了解合同履行進度,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經理匯報,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2.6負責保管合同文件及與合同履行、變更、轉讓和終止有關的文件,並及時送交合同主管的行政管理部和財務部存檔。

第三章訂立合同的條件

第九條公司法定代表人對承包商簽訂合同實行授權代理制度。承辦人應根據有關部門簽發的“合同評審簽發表”代表法定代表人簽署合同。承包商未填寫“合同評審簽發單”而簽訂的合同無效(其經辦人將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合同承辦部門經審查符合下列條件的,方可辦理簽約手續。

1.“合同評審表”中的評審過程已經完成;

2、根據合同性質確定合同類別,正確使用合同示範文本;

3、對方應具備的條件:

3.1新客戶(供應商)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履約能力的相關文件已經過合法、真實、可靠的審查;對於有業務關系的客戶(供應商),應審查其過去的付款情況,以及其最近的業務狀況是否有任何負面的重大變化;

3.2所需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計量證書、施工資質證書、裝修資質證書、物業管理資質證書、廣告許可證等相關法律文件齊備;

3.3正式規範代理程序、簽章程序和審批程序;

3.4合同簽署人的身份和資格是合法有效的。

4.合同內容合法、嚴謹、可靠。合同條款完整準確,風險控制到位。

第四章合同的主要內容

第十壹條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八項:

1.當事人基本情況:①當事人姓名(自然人)或名稱(經濟組織);②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三)住所(自然人的住所或者永久地址,經濟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或者主要經營場所);4電話和傳真;⑤營業執照號碼;⑥銀行賬號;

2.合同標的物:合同標的物是指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如銷售合同中的具體事項、工程合同中的工程範圍等。;

3.數量;

4.質量;

5.價格、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6.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章合同的訂立

第十二條訂立合同的程序壹般包括兩個階段:調查準備階段和談判簽訂階段。

第十三條研究準備階段

1.承包資質和履約能力調查。按照客戶資信調查的要求,新客戶要立即調查,長期客戶要定期檢查。在合同正式簽訂前,對於新客戶,承辦部門需要填寫“預調查表”對客戶的信用狀況進行評估,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作為合同審批的附件;

2.可行性研究。在確定了目標市場和客戶的關系後,要根據公司的經營意圖、自身特點和市場需求制定經營計劃。作為對外談判和交易的基礎。

第十四條談判和簽署階段:

1.合同談判:合同談判應由具有合同談判經驗和相應技術、經濟、法律知識的人員承擔;重大合同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由合同主管和承辦部門共同牽頭,組成談判小組。合同談判小組的負責人由主席確定。合同承辦部門是合同談判小組的牽頭部門,負責記錄談判要點,形成“談判會議記錄”,並由談判小組成員簽字。

2.合同起草:原則上由承辦部門的談判人員或談判小組負責合同起草,必要時律師可根據談判要點起草和修改合同。合同起草應目標明確、平等互利、內容完整、條款齊全、責任明確、風險控制得當。

3.合同評審:合同承辦部門的承辦人員應填寫“合同評審表”,將合同文本、對方資料及相關投標資料發送給相關關鍵人員進行評審,必要時提供合同簽訂背景說明。評審員指出需要修改的,由承辦人修改,並再次修改、評審、完善。

3.1合同金額審核人權限,合同總價低於30萬元的總經理為最終審核人;合同總價超過30萬元的,董事長為最終審核人;

3.2合同條款評審員分為專業評審員和普通評審員。總評估員根據合同金額確定最終評估員(評估員由董事長選定);

3.2.1工程合同

(1)本制度所稱建築工程是指建築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基礎設施工程(供水、供電、燃氣、供熱、通信、智能化、社區設施、環境工程、公共建築)等。

(2)工程合同由工程部起草和談判。建設工程合同條款的起草應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91-02 01)(工商通字(19 91)83號)、《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洛鳴[2004]369號)。建設工程合同和合同預算應送成本審計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查;

(3)工程合同必須經過工程師的專業評審(技術部分如質量、工期、形象進度等。)、預算劃分(合同價格、計價方式、費用、經濟簽證等。)和財務經理(付款方式)後才能提交給分管合同承辦部門的副總裁(負責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總經理和董事長進行總評。工程合同評審所附文件包括:施工圖、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合同另壹方應提供施工資質證書復印件。

3.3合同經財務經理專業審核後,提交分管合同承辦部門的副總裁(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和全面性)、總經理和董事長進行總體審核。

4.合同定稿:合同由承辦部門經理和主管領導根據評審意見定稿。如果審核人會簽了需要修改的意見,則需要再次修改和審核。如果不能就審查意見達成壹致,合同金額的最終審查人將立即直接最終確定合同(附上公司文件編號)。之前的“合同評審簽發單”是最新“合同評審簽發單”的附件,合同承辦部門不得廢棄。

5.簽字蓋章:對於已定稿的合同,承辦人可憑“合同評審單”簽字,並憑“合同評審單”申請合同專用章。所有公司合同應加蓋“合同專用章”,任何公章申請應由合同專用章保管人簽字同意。

6.合同原件的歸檔:總公司保留所有合同的兩份復印件。

7.外部相關程序:法律法規規定需經專門機構審批的合同,由承辦部門在合同簽訂後辦理審批手續;國家規定需要有關部門登記或者備案的合同,必須向規定的部門申請登記或者備案;凡按有關規定必須認證的合同,必須申請認證;經法律或合同公證的合同,必須經過公證。

第六章合同履行和評價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階段

1.承辦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合同規定的公司義務的全面履行,並對合同對方義務的履行進行監督檢查、驗收和確認。承包商應及時向董事長報告合同的履行情況;

2.合同簽訂後,承辦部門應在2日內將合同文本副本送達與合同履行有關的部門,並分解合同義務;

3、相應的驗收標的物,應由相關部門簽署驗收證書後進行。對驗收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標的物,承辦部門應在當日提出書面意見,按國家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時間向對方提出異議,並采取相應措施盡快解決;

4.財務部有權拒絕按照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辦理收付手續。財務部經理應隨時督促合同承辦部門確保合同雙方如期履行合同;

5.合同承辦部門應定期檢查到期合同的履行情況。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向主席報告。第十六條在總結評估階段,合同承辦部門應對重大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執行結果,評估合同夥伴,總結經驗教訓。

第七章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七條合同雖已簽訂,如發現對方存在明顯不公平、重大誤解或欺詐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合同承辦部門應及時與對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並持《工作審批表》逐級上報,申請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制止危害行為的發生,必要時可請求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予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八條工程合同執行中涉及經濟簽證的,合同承辦部門應當根據圖紙變更工程量。如果沒有明確的圖紙,需要進行現場測量確認,並繪制圖紙或拍照錄像保存第壹手原始資料。

第十九條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內容的,應簽訂書面協議,已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正常合同按本制度規定辦理手續,作為原合同的附件管理。

第八章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二十條違反合同的,必須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方違約的,應當按照規定要求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要求賠償;如我方違約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承辦部門應查明原因,以“工作審批表”的形式逐級審批後,按規定辦理違約金和賠償手續。

第二十壹條合同糾紛發生後,承辦部門應首先與對方協商,及時解決。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護我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對於因我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盡力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公司的損失;雙方的責任造成的

第三章: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

合同關系自始至終是壹種法律關系,所以現代企業的合同管理也應該是自始至終的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根據我國企業多年的合同管理實踐,合同管理應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規範化、科學化、法制化,首先要完善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方式、合同示範文本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和爭議解決、合同定期統計和審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和掛鉤考核等。

(2)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直接影響合同管理的質量。通過學習培訓,合同管理人員能夠掌握合同法律知識和簽約技巧,堅持持證上崗和年檢制度。

(3)重大合同的審核和管理。企業重大合同主要有:中外合資合作合同、企業並購合同、合資合同、獨家代理協議、重大技術引進合同、涉及擔保的合同、房地產開發及交易合同等。將這些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經濟效益有重大影響的合同作為合同的重點管理對象,由法律顧問部門全程參與,嚴格管控,防止合同糾紛的發生。

(四)執行監督和結算管理。簽訂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保證合同的及時有效履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因此企業法律顧問對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是非常必要的。另外,合同結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環節和內容,法律顧問部與財務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做好合同結算非常重要,既是對合同簽訂的審查,也是對合同履行的監督。

(5)及時處理違約糾紛。法律顧問部門在審查合同時,選擇合適的違約條款和爭議解決條款是非常重要的。出現違約時,法律顧問應區分情況,及時采取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積極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