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文件: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其他文件。
2.這些文件相互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壹致之處,以合同約定的順序為準。
3.固定合同價格:人民幣(大寫)(萬元)。
4.項目範圍:
5.承包商項目經理:
6.工程質量的相關標準。
7.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實施、竣工和缺陷修復。
8.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9.承包人應按監理人指示開工,總工期為個月。
10.本協議壹式十二份。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不可分割的壹部分。
妳反映甲方要求耗材使用他們指定的。我的意見如下:
1.如未簽訂合同,甲方有權要求按合同規定使用耗材。
2.合同簽訂後,只能按照上述1項所述的圖紙和技術標準執行,乙方有權自行決定。
3.合同簽訂後,甲方提出使用其指定的耗材。雙方可以協商壹致,簽訂補充協議。如未能達成壹致,乙方可將上述兩項視為“如有歧義或不壹致,以合同約定的順序為準”維持原合同,不買甲方的賬。
妳明白嗎?關鍵在於妳怎麽和甲方簽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