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吊頂形狀、照明、空調風口、排氣扇、消防噴淋、感煙探測器、揚聲器的輪廓和名稱或圖例。
(3)吊頂造型及燈具、空調風口、排氣扇等設施外形定位尺寸、標高。
(4)各種設施的吊頂、各部位的裝飾材料、塗料規格、名稱、工藝說明等。
(5)節點詳圖索引或剖面圖、剖面圖等符號。
⑥吊頂裝修施工圖除吊頂平面圖外,還應畫出吊頂的詳細剖面圖,以便充分清晰地表達其結構。有必要在天花板平面圖中標註剖面符號或詳圖索引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