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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情感日誌:我以前是個好孩子。

我曾經是壹個好孩子,在我走出妳分配給我的圈子之前。

我以前也很好。那時候我會寫完作業再去玩。我很擔心考不到滿分,考砸了以後會很難過很氣餒。那時候我上課很專心,從不分心,和同學也沒有太多接觸,因為那就是妳們說的“鬼混”。那時候我會看科教類的電視紀錄片,而不是現在的電視劇。那時候我會叫妳“媽媽”而不是現在的壹個字。

那時候我很渴望學習,但是妳給我買書了嗎?哦,當然了!故事書...那不是我想要的!

當時我說我想學畫畫,學跳舞,妳說我沒錢。我知道那是借口,但我沒有再提。

那時候我比較笨,成績也不好。看著同學們補課,我也想去。告訴妳後,妳說補課沒用,所以我到現在都沒補過課。

那時候基本不出門,整天待在家裏。連我的玩伴都是鄰居。她來看我。我從來沒有找過她,因為那時候妳說去別人家會給別人添麻煩。

那時候我會向老師匯報,揭露那些調皮學生的“惡行”,因為妳討厭他們,說他們沒出息,說他們不是好學生。

那時候我的壹切都是妳說了算,我完全沒有選擇。哦,原來這是個“好孩子”!

現在,我脫離了妳分配給我的圈子,所以妳說我越長大越不聽話。

是的,我現在不是壹個好男孩了...

現在我好像真的很壞。我會罵人,辱罵我討厭的人和事。我要喝酒。當我瘋狂的時候,我會戰鬥。當有人欺負我或者觸碰我的底線時,哦,我不能抽煙。這能算我不算太差嗎...

我記不清從什麽時候開始說臟話,但我在妳面前有控制力,從來沒在妳面前說過。我真的不覺得喝酒有什麽不好。記得第壹次喝酒,好像是四歲生日的時候。那個叫我父親的人親自給我倒了啤酒。我仍然記得有多少酒。那次我喝醉了,也是唯壹壹次喝醉...我打架了嗎?我沒打過群架,應該不是最差的吧?第壹次打架是和那個男孩。原因記不清了,但我記得是因為妳,受不了別人欺負...

這個暑假,我經常和同學出去購物。哦,不,妳稱之為“鬼混”。在QQ上聊天,妳說我網癮,好像壹晚上沒去網吧?逛街買了件衣服,妳說,錢是白來的嗎?妳沒什麽可穿的嗎?但我想說的是,妳說的大部分衣服都是別人送的,我自己只買了幾件。另外,別人的衣服不適合我穿。更何況那堆衣服裏還有很多孩子,我感覺我的衣服遠不如大部分同齡人...

妳跟我說妳都快16了,成年了,應該懂事了,可我哪裏不懂事了?哦,是妳安排的事情我都不聽!但是我都快16了,妳給我壹點空間吧?不要給我自己做決定的權利我真的很討厭那些未經我允許就翻我東西的人,盡管那個人是我的父母...

我不是壹個好男孩,但我也不是壹個徹頭徹尾的壞男孩。

我的離開會傷害妳嗎?

在同壹片天空下,我呼吸著妳的氣息,卻感覺不到妳想念壹個人的心跳。還記得那天我問妳,如果有壹天我不辭而別,妳會不會想我?妳說過妳會的。我知道,那是妳對壹個普通朋友的基本禮貌,我知道,謝謝,但那不是我想要的。

那些曾經說對我有感覺的話,現在聽起來遙不可及。如果我聽到的不是我的心聲,我寧願從未聽到過。那壹段時間不算太短也不算太長,那些發生過的事情,都是經過調整,慢慢出現在我們眼前的。也許他想要的只是曖昧...

我回來了,在我離開的這段時間裏,我突然發現我對那個人的思念在漸漸淡去。有些人,就這樣算了吧。都快壹個月了,那個人壹直沒給我發信息,也沒給我打電話,這足以證明壹個人,對妳沒心沒肺的人,就算再努力也不可能成為他心裏的那個人。不做無謂的努力,他不會感動,也不會在意。何必呢?退場,謝幕

記憶是買不回來的。我付出了真心,結局卻如此可怕。如果我得不到我想要的,我就不用開始了。身邊的朋友總說,還選?再挑就真的剩妳了!!呵呵,該來的終究會來,不是嗎?我不再是那個輕佻的孩子,我再也經不起揮霍這顆衰老的心裏僅存的寧靜。或者可以說,我對自己沒有信心。蛋糕,我很矛盾。我希望妳能再次給我勇氣。在迷路的路口我該怎麽找路?我記得妳曾經說過:“喜怒哀樂是人生的旋律,即使再苦再累也要微笑面對。”別忘了遠方會有人默默祝福我。“每當我想到這些,我總是熱淚盈眶。蛋糕,想妳。

女人的悲劇在於,永遠依戀著曾經的戀人,期待著和未來的男人天長地久。兩個人在壹起靠緣分,如果緣分不再有效,分開也是理所當然。即便如此,我依然相信愛情,但我不再相信愛情會天長地久。我以後會幸福的,這是肯定的。

有些事情必須被遺忘。我想每個人都是這樣壹路走來的。人生是壹條只能往前走的單行道。妳自己選的,還得跪著過。

其實我壹直糾結於這種不安的感覺。腦子裏經常有壹個疑問:“我為什麽要這樣做?為什麽壹放手就想起那個人?”或許,無論男女,每個人心裏都有陰暗的角落,都有自私和爭強好勝的欲望,都希望有人永遠不要忘記自己。

也許當壹件事發生的時候,我會覺得很難過,但是過了壹段時間,當我回頭看這件曾經傷過我心的事,我會覺得它的珍貴,更慶幸那天我被它傷過。

謝謝妳讓我成長。祝妳幸福!

為什麽“初戀不會開花結果”

大多數人的初戀都是在小學或中學經歷的。更早的時候,大概在幼兒園的時候,他們就已經感受到了異性的存在。

我覺得這種初戀如果有結局的話,真的很可怕。因為如果妳小學二年級就有了初戀,壹直交往到結婚白頭偕老,那麽妳這輩子認識的異性除了妳的初戀情人沒有別人。

總之“初戀不會開花結果”是因為小時候就要決定終身伴侶,這真的是壹種無法承受的責任!所以上帝禁止它有壹個快樂的結局!

所謂初戀情人,頂多是他在幼兒園或者小學的時候喜歡的對象,不太了解這個世界。並不是經常有人在同學會上再見到初戀時,會很失望,會想“這麽漂亮的人怎麽會……”或者“還好,初戀沒有結果!”不管怎麽說,按照小時候的價值觀喜歡的異性發展成婚後生活的對象,太不情願了。

初戀似乎是為即將到來的戀愛結婚期做準備,比如卡吉曲等等。

在認真談壹場討厭痛苦的戀愛之前,或者結婚之前,要時刻培養自己對愛情的免疫力!雖然免疫接種是必須的,但如果疫苗太強,真的會生病。很少有人會在初戀中筋疲力盡,所以有免疫功能的初戀,大多只是壹種淡淡的體驗。

正是在初戀的淚水中,人們才意識到,愛情不可能全對。即使我為當時不如意的感情難過,但長大後,回憶也只是淡淡的痛。

沒有結局的戀情變成了淡淡的回憶,這才是真正的初戀。

懷念風

獨自坐在窗欞上,靜靜地看著樹葉在風中起舞。今晚風很大,有長長的雨滴隨風飄動。偌大的城市沈浸在秋風秋雨的陰霾中。我在昏黃的燈光下喝茶,飄忽的思緒在秋風中飄出窗外。

壹條窄窄的青石路蜿蜒曲折通向東山腳下,是我去東山小學的必經之路。23年前的9月1日的今天,我壹大早就穿上了媽媽給我縫制的新衣服,牽著爸爸的手,幸福地走在這條巷子裏。從此,我與寫作和文化結下了不解之緣。我記得那也是壹個暴風雨的日子。風中不僅有雨聲,還有爸爸為我哼唱的童謠:“小二郎,背上書包去上學……”

電腦裏傳來《朗讀郎》的音樂。就像當年聽父親唱過的,許許多多的往事湧上心頭,點點滴滴飄過,在秋風中飛出窗外。原來這些往事並沒有走遠,依然留在我記憶的深處。是的,有些事永遠不會忘記。

眼前是壹個湖,雨水像線壹樣落入湖中,消失不見;風吹動了水面,激起了陣陣漣漪。這是我們整個東山引以為豪的湖泊——太湖。媽媽最喜歡太湖。每次回東山,她都會帶我去湖邊散步。風在夜空中低低地漫遊,風中蘆葦和竹葉的沙沙聲組合成壹首自然的交響樂,媽媽說這是世界上最優美動聽的歌。

我的純真,我童年的夢想,被小心翼翼地藏在太湖的角落裏,風雨為這份等待讓路,留下壹條通往心的方向的小路。在心底裏,我壹遍又壹遍地塗抹著記憶中凝固的畫面。熟悉的太湖,熟悉的母親燦爛的笑臉,像鮮花壹樣綻放,像壹片片玫瑰花瓣在風中飄蕩。我真的很想讓時間停下來,哪怕只是為了讓我再看到妳的臉。

又壹陣風吹來,我的心飄到了東山腳下的長途汽車站,那是我最熟悉的地方。我真的記得那年我第壹次離家出國留學。

有些往事很痛苦,因為怕被觸及。那時候他是個二十多歲的少年,壹個人在外面流浪。當我受到挫折時,我感到孤獨。我把所有的感受都傾註在給家人寫的信箋上,立刻感到輕松!從此,我愛上了文字,喜歡用散文寫下自己的心裏話;才知道家的可貴,所以每次回家都倍加珍惜,哪怕平淡。

無數次初秋返校,都是難忘的壹天。當我的父母在公共汽車站送我時,我總是假裝輕松地揮揮手,說:“回家吧。”趕緊回去,怕看到車後面那兩個依依不舍揮手的身影,又怕別人看到我眼裏的淚。車開著,我的眼淚再也忍不住了,無聲的滑落。

每次回家,我都不舍父母,他們也不舍兒子。

現在,我終於徹底回家了,不再流浪,父母,妳們在哪裏?站在家裏的陽臺上,等待蕭瑟的秋風,能給我發來壹絲他們的消息,哪怕是壹絲。

寂靜的空間裏有輕微的悸動,風在寂靜的地方悄悄地旋轉。壹片樹葉無聲地落下,向過去的歲月告別。落葉在時間的縫隙中緩慢而平靜地落下,拉長並凍結了母樹的視線。

往事掛在窗前,在有風的夜晚細細品味。有些往事很悲傷,比如壹根針紮進了我的靈魂;而壹些往事,卻很溫暖,讓人終生難忘。

從東山搬到上海,我們住在鬧市區城隍廟附近的壹座石庫門房子裏。當時我們家對面的復興東路有壹家小吃店叫“東風酒家”。我們家好像很喜歡吃陽春面。每個星期天,父親壹定會帶領全家去小吃店吃陽春面。我總是興高采烈,非常喜歡。溫泉面撒了點蔥花,面光光的,滑滑的。父親教我用筷子把細面條卷起來,慢慢放進嘴裏。呵呵,又好吃又好玩。母親坐在對面,看著我們父子倆。那時候,她是最善良的。但我並不滿足於總是吃陽春面,含沙射影地提醒父親我還是想吃餛飩,至少有點肉。但父親拒絕了,說餛飩太貴,不需要吃。同樣壹毛錢,陽春面滿滿的,餛飩只能塞。每個星期天早上,我的家人都會吃陽春面,因為這是我們的節日,我們等這壹天已經等了六天了。

記憶是壹種擦肩而過的美,漸漸離去,漸漸老去。

恍惚中,似乎有些東西不肯丟棄,卻又無可奈何地插在某個地方。即使生了壹雙善於飛翔的翅膀,也無法收回,無法超越。

而我唯壹能做的,就是隨風回家,不斷回首。

乘著秋風,帶上我的思念,把妳們的名字壹個個刻在上面。袖手旁觀打開窗戶,跳起了自由舞。

我心裏越來越難受,哪怕再華麗也是無力的。生命是壹個又壹個獨特的決定,在時間的圓滑中慢慢枯萎,不間斷地告別過去和昨天。

壹遲壹暮,壹念壹想。

走在街上,道路兩旁的建築與我相對靜止,壹排排我叫不出名字的樹整齊排列,顯示著生命的威嚴。這聲音被壹個小販認出來了,瘋狂地向我撲來。夾雜著城市特有氣味的喧囂向我撲來,我只能停下腳步,把自己想象成世俗欲望之外的壹個小點,漂浮在靜謐的第六空間。然而時間脫離了空間,擾亂了世界的聲音。我不得不戴上耳機,聽壹些熟悉的歌曲,以抵禦另壹種聲音在我迷失方向的步伐中席卷我。我只能這樣了。我不能在夕陽肆虐的時候,讓我緩慢的腳步成為我壹生的思念。於是我低聲說:“壹遲壹暮,壹念壹念”。

走在街上,我不停地走著,眼睛不停地掃視著路邊的店鋪和陌生的行人。行人匆匆離去,消失在無盡的歲月裏。把手放在褲兜裏,迅速避開衣著華麗的商人。兩只耳機在耳洞裏不停地咆哮,呼出某種有節奏的旋律,配合著我的前進。站在路口和大家壹起等綠燈,綠燈指示我的方向,我知道我應該去那裏。沖進人群,大步流星,不看車。我夾在人群中,很有安全感,覺得在暮色中沿著這條路還能錯過壹個熟悉的陌生人。

路過二環上的壹個十字路口,發現路邊的老房子好熟悉。努力想壹會兒,從心裏記住。曾經租過樓頂的小屋,空間局促,巷道狹窄。沒有窗戶,只有壹個充滿黑暗的房間。壹面灰色的墻上,歲月的痕跡斑駁,枯死的青苔發黃,緊緊貼在墻上。我曾經懷疑它是不是在聽壹些我們聽不到的東西。這種聲音與蒼涼、荒涼、頹廢聯系在壹起。我俯下身,把臉靠在墻上。我聽到了路上的汽笛聲,雜亂的腳步聲和痛苦的呻吟聲。很快我的臉變得僵硬,體溫瞬間凝結,身體失去知覺,雙腿不停顫抖。灰色的墻吸著我的體溫,壹點點蠶食。我的體溫,壹種孤獨的氣味,壹種孤獨的黑色,壹種沒有營養的余熱。這個溫度不是來自大地,不是來自萬物,不是來自情感,它只是壹種與我的身體壹起成長的向往。它生活在夜裏,死在思想裏。

移開我的臉,脫落的白灰粘在我的臉上。我輕輕壹刷,它們就垂直滑動。他們沿著我的腳印,沿著我的思想,沿著暮色蒼茫的天空滑行。它們漂浮在空中,像白色的花朵盛開在壹個孤獨的垂直空間。我知道他們不願意,但這就是他們生活的方向。他們沒有選擇的權利。只有順從,他們的愛才能在田野裏生根發芽。只有服從,他們才能掙脫時間的枷鎖,成為太空中的自由戰士。其實它們和蒲公英很像,皮膚也壹樣。但他們的思想太沈重,他們孤獨的夜晚太晚。所以,他們跌倒,他們跳舞,他們迷茫。

轉身離去,繼續前行。壹條長長的巷子出現在我的眼前,凹凸不平的地面,臟水,老舊的樓房,壹群群忙碌的人。雙方交易壹直在進行,不能被打擾。廉價的運動鞋,劣質的衣服,嘈雜的音樂,都抓不住我的欲望。偶爾擡頭看看天,看看路邊烤紅薯的老人,看看衣衫襤褸的流浪漢。這裏的壹切都與我無關。我沒有直接參與,我只是壹個會間接想念我的路人。我之所以會路過那裏,是因為壹望無際的小巷是我腳步的方向,是我匆匆的終點。會有我想要的安寧,我想要的自由,我想要的思想。

快到最後,我有點失望,巷子被我壹眼看到了。看著不久前的壹片荒地,我有點激動。應該是和平的壹部分,喧囂早已成為妳腳下的壹片浮雲。我喜歡這裏的安靜。聽了太多聲音,耳朵該休息了。它需要安靜。最後,幾棟小樓安全矗立,擋住了我的前進。我坐在壹塊石頭上,慢慢擡頭。幾只風箏在白色的天空中飛翔。我興致勃勃地起身,走進壹片廢棄的荒地。當我站在門口時,我以為是壹些天真的孩子在快樂地放風箏。走進去的時候,幾個年過五百的老人分散在幾個角落裏,昂著頭放風箏。線有時收,有時放,有時前進,有時後退。我站在壹旁欣賞表演,沒有給他們掌聲。我很清楚,他們和我壹樣,在暮年也想安靜,想彼此。

我壹個人走在沙漠花園裏,枯萎的濱蒿靜靜的站在地上。他們給了我平靜,他們似乎知道我想要什麽。也許在壹個我忘記的角落,我們曾經相識。也許我們曾經在某個荒蕪的農村認識。他們看著我,我不認識他們。他們的眼神裏似乎有些希望,希望我能記起壹些我已經忘記的東西。寒風輕微,小花朵簇擁在已經幹枯的莖幹周圍,隨風起舞。壹簇簇雜草給這個荒蕪的花園增添了幾分寒意。這種感覺就像壹個黃昏,就像壹個無根的思念。

風箏越飛越高,漸漸地在天空中迷失了方向。幾個老人的興致並沒有減半,兩三只生活在樹枝上的風箏無奈的留在了樹上。天空下,壹只盤旋的鷹風箏欺騙了我的眼睛。我閉上眼睛,它俯下身向我沖來,帶走了我的思緒,在暮色中扔在了荒蕪的花園外。

於是我唱了壹首《壹遲壹暮,壹念壹想》然後轉身走了。

新型婚姻關系與家居裝飾

未婚同居還是試婚,是兩年前報紙上討論很多的話題。不過最近好像消失了——大家都是為了趕公交車才搶著結婚,這時候玩未婚同居太奢侈了!

結婚是結婚了,但很多人都不在“狀態”裏。所謂的狀態,當然包括婚後買菜做飯做家務打掃衛生,沒時間獨處...這種狀態是所有習慣自由的人本能排斥的。於是,有人想出了新的婚姻關系——分居。

有這麽壹對朋友。老公住在公司的小公寓裏,下班後我在家玩電腦找壹堆閨蜜打拖拉機看足球。我不知道我有多開心。妻子仍住在父母的房子裏,是她的嬌嬌女兒。然而,在周末,他們飛到郊區的舒適區度假。看看他們的愛巢,全開放式設計,還有壹個絕對很棒的家庭影院,讓我們的壞朋友時不時去刮刮。據說他們分開住的理論依據是“分開久了就分開久了”,所以整天吵架吵架是必然的。何必呢?至於生孩子?我們以後再談。

妳會註意到城外的幾個著名建築在星期六和星期天突然變得熱鬧起來,街上和小路上有很多情侶。據說他們當中有很多離散家庭。

別的不說,我覺得想做裝修建材的人,肯定對離散家庭充滿了愛。至少他們房子多,自然花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