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到期裝修費,如果雙方沒有合同約定該裝修費用由誰承擔的,是不可以要求房東補償的。
根據2021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壹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條和第十壹條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房屋,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