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規範
1.為貫徹建設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適應我省建設工程計價改革的需要,我廳組織有關人員對《江蘇省建設工程單位計價表》(2001)和《江蘇省建築裝飾工程預算定額》(1998)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江蘇省建築裝飾工程計價表》。本計價表由兩卷組成,與2004年江蘇省建築裝飾工程費用計算規則壹起使用。
二、本計價表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壹般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新建、擴建、改建和單獨裝修工程,不適用於修繕工程。凡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主要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建築裝飾工程,壹律執行本計價表;Its:其他形式投資的建築裝飾工程可參照使用本計價表;當工程施工合同規定按本計價表的規定計算價款時,應遵守本計價表的相關規定。
三。編制本估價表的依據:
1,江蘇省建設工程單位鑒定表(2001);
2.江蘇省建築裝飾工程預算定額(1998);
3.全國統壹建築工程基礎定額(GJD-101-95);
4.《建築裝飾全國統壹消耗定額》(GYD-901-2002);
5、《建築安裝工程勞動定額》(LD/T72-94(德)l
6、《建築裝飾工程勞動定額》d. D/T73—94(德)L
7.全國統壹建築安裝工程工期定額(2000年);
8、《全國統壹施工機械臺班費用編制規則》(2004年江蘇預算價格);
9、南京市2003年下半年建築材料指導價格。
四。該價格表的功能:
1、標底編制、招標工程結算審核指導;
2、工程投標報價、企業內部核算、企業定額參考;
3、壹般工程(依法不招標的項目)編制和審核工程預算的依據:
4、編制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的依據;
5、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工程造價糾紛,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的依據。
5.本計價表由二十三章和九個附錄組成,其中:第壹至十八章為工程實體項目,第十九至二十三章為工程措施項目。此外,難以列出固定項目的措施費用,應按本計價表費用計算規則中的規定計算。
不及物動詞本計價表中的綜合單價由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五項費用組成。壹般建築工程、單項打樁生產和打樁工程的管理費和利潤已按三類工程標準計入綜合單價;壹、二類工程和單獨裝修工程應按《江蘇省建築裝飾工程造價計算規則》調整管理費和利潤後計入綜合單價。估價表中括號內的材料價格是可選的,不包含在綜合單價中。在某些計價表項目中引用其他項目的綜合單價時,被引用項目的綜合單價列在材料費用壹欄中,但五項費用數據已在項目匯總中進行了分解分析,使用時應註意。
七、本計價表是在正常施工條件下,結合我省頒發的地方標準《江蘇省建築安裝工程技術操作規程》(DB32)、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和我省頒發的部分建築結構及附件總圖編制而成。
八、本計價表的裝飾工程是按壹般裝飾工程的中級水平編制的。三星級及以上酒店、總統套房、展覽館、公共建築等設計時。、有特殊設計要求和較高藝術造型的,對勞務應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準由雙方在合同中確定。
九。這個計價表也是針對家庭室內裝修執行的,只是在執行這個計價表的時候人為的乘以了系數1.15。
十、計價表中不包括拆遷、鏟除、拆除、零星修繕等項目,應按照1999《江蘇省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及其配套費用定額執行;未列入的水電安裝工程按照2004年《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表》及其配套費用計算規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