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報告的案例對於報告來說並不陌生。很多人在生活中都會寫報告,尤其是鑒定報告,壹般是根據相關鑒定標準,參考鑒定人的要求。以下是房地產估價報告案例。
房地產評估報告案例1壹、委托評估項目
* * *公司房產抵押貸款評估項目。
二、委托方
名稱:* *公司
地址:* * *
三。估價官
名稱:* *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 *
證書編號:* *資質等級:* * *
法定代表人:* * *
四。估價對象概述
估價對象位於* * *,其合法產權為* * *公司,建築面積為***9687.69平方米。
其中壹棟主樓,1-5層,混合結構,建築面積7430.12㎡,平均層高3.6m,2003年建成,2007年底裝修,成新率95%,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附樓壹棟,1-3層,混合結構,建築面積2257.57m2,平均高度3.2m,2003年建成,外觀九成新,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
動詞 (verb的縮寫)評估目的
評估房地產抵押價值,為確定房地產抵押貸款額度提供參考。
不及物動詞評估時間點
8月15日,XXXX
七。價值的定義
采用公開的市場價值標準
八。估價原則
在遵循公正、公平、公開、客觀、科學原則的前提下,本評估還應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性原則是以合法使用和處分估價對象為基礎的。
2.最高最佳使用原則以估價對象的最高最佳使用為基礎。
3.替代原則要求估價結果不得明顯偏離同等條件下類似房地產的正常價格。
4.估價時點原則要求估價結果應是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
九。估價基準
1.委托方提供的資料
(1)授權委托書;
(2)委托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2.國家標準GB/T50291-1999《房地產估價規範》。
3.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4.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掌握和收集的相關信息。
X.估價方法
估價對象為商業地產,商業地產處於同壹供求圈。整體交易案例很少,不能適用市場比較法。同時,由於收益性明顯,收益法適用於評估。
XI。評估結果
根據評估目的,評估人員遵循評估原則,遵循評估程序,采用科學方法,認真分析現有資料,精心計算,確定估價對象在評估基準日的抵押價值為人民幣2,265.34萬元整(¥ 22,653.40萬元)。
十二。流動性分析
流動性是指在評估日抵押變現時,將抵押物轉換為現金而不產生過多損失的可能性。
估價對象具有通用性、可分割性和可使用性,整體價值大,變現時間長。評估基準日拍賣或出售時,最可能的價格區間為:評估結果的10%,變現涉及以下稅費:
①中介服務費:5%-6%
②契稅:4%
③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5.5%
④所得稅:20%
⑤轉讓費:2%左右。
⑥印花稅:0.5‰
⑦其他費用
十三。估價官
* * *中國註冊房地產估價師。
註冊號:* * *
* * *中國註冊房地產估價師。
註冊號:* * *
十四、估算手術時間
XXXX 8月12日-* * *
十五。評估報告有效期
本評估報告自出具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即XXXX 08月18日至XXXX 08月17日。
房地產評估報告案例二福建中興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接受江蘇霞客環保色紡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客觀、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向福州永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申報待評估資產。
對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了評估。本公司評估人員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和負債實施了實地查勘、市場調查和驗證,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和負債於20xx年5月31日的市場價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現將資產評估及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壹、委托方和資產所有者簡介
1.客戶:江蘇霞客環保色紡有限公司
2.資產所有者:福州永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3.福州永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概況:福州永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1998在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註冊號為3501001003841;公司住所:福州市臺江區五壹中路88號平安大廈21A;
法定代表人:林忠;註冊資本:人民幣1000萬元整;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範圍:房地產綜合開發,商品房銷售和出租。
二、評價的目的
本次資產評估的目的是為福州永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提供定價參考..
三。評估的範圍和對象
本次評估範圍是根據委托方的委托,對福州永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申報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評估。本次委托評估調整後的資產、負債和凈資產賬面價值分別為66,125,412.16,45,513,131.58元。
四。評估的基準日期
本項目資產評估基準日為2005年5月31日,評估中使用的價格均為基準日的有效標準。
動詞 (verb的縮寫)評估原則
在本次評估過程中,公司遵循以下原則進行資產評估。
(壹)產權利益變動原則
產權利益相關者變動原則是指資產評估以被評估資產產權利益相關者的變動為基礎,確定被評估資產在評估基準日的現行公允價值。
(二)資產評估的“工作原則”
房地產評估報告案例三壹、問題
《資產評估法》實施後,相關評估行政主管部門對評估機構實行機構備案管理,不再實行機構資質許可管理。那麽,未經房地產評估機構備案的資產評估機構從事房地產評估業務,出具房地產評估報告是否有效?應該由哪個部門來決定其有效性?
二、典型訴訟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246號裁定書中認為,雖然《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已明確規定由住建部負責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
但是財政部確實有發文規定資產評估機構可以對不動產進行評估。資產評估機構能否從事房地產評估業務,是壹個模糊的問題或者存在部門沖突,需要政府部門重新解決。
人民法院不宜審查確定資產評估機構是否可以從事房地產評估業務。也就是說,人民法院在對被執行財產進行評估時,應當委托專門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但是,人民法院不應認為已經委托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地產評估報告無效。
第三,有效性確定的問題
最高法院認為,法院不應認定資產評估機構作出的房地產評估報告無效。那麽在實際操作中,應該由哪個評估管理部門來確定這種有效性呢?
《資產評估法》第七條規定,“國務院有關評估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對評估行業實施監督管理。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評估行業實施監督管理。
目前,我國資產評估行業分為資產評估、土地評估、房地產評估、鑒定、礦業權評估、保險評估、二手車評估六大專業類別,其中資產評估機構和房地產評估機構分別由財政部和住建部監督管理。
根據《資產評估行業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6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資產評估專業人員從事資產評估業務,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由其他評估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適用其他有關規定。
據此,資產評估機構從事房地產評估業務,就涉及到住建部管理的問題。根據《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
未取得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或者超越資質等級承接估價業務的,估價報告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
綜上,未經房地產評估機構備案的資產評估機構從事房地產評估業務的,其房地產評估報告無效,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