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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去世,但是銀行裏的存款沒有人知道,銀行會通知家屬嗎?

講個真實的故事,順便提醒大家。

小叔叔2017車禍,成了植物人。我的小叔叔壹直對他的阿姨很好。我們萬萬沒有想到,他壹個人就藏了20萬私房錢。

小叔叔變成植物人後,突然有壹天,他手機收到壹條短信,中國建設銀行的短信廣告。我姑姑看了壹眼,翻了翻短信,看了看歷史資料,才發現我小叔叔的存款記錄!我才知道他背著我存了20萬私房!

之後,蕭炎經過各種跑關系、找關系、開證明,把這20萬拿出來了。從找到短信到取出那20萬,用了兩個月。

從這件事我們可以明白,銀行是不可能在人死後通知家屬的,因為銀行自己也不知道妳到底死沒死!更別說通知家人了!

第二,個人賬戶裏的錢存在銀行,銀行可以用積累的巨額存款進行貸款,收取利息。這麽好的東西,他們為什麽要通知家人來收?他們為什麽不放在銀行裏,自己好好利用呢?

三要開通短信通知服務!手機裏盡量至少保存壹條有存款余額的短信,不要全部刪除!如果妳出了事,也許真的可以留下壹些證據和信息讓家人提取!

如果有人去世,但是銀行裏的存款沒有人知道,銀行會通知家屬嗎?

如果儲戶不幸去世,而銀行顯然不會通知儲戶家屬;如果家人不知道這筆錢,他們就把它放在銀行裏,這筆錢繼續由銀行使用。他們應該如何處理?

銀行為什麽不通知儲戶家屬?

因為銀行開門做生意,他們的賺錢工具就是錢,銀行就是要妳把錢存銀行。妳存的時間越長,利息就越多。銀行可以繼續使用這些資金,並根據自己的利益將其貸出。

還有壹點,根據銀行法律制度,銀行沒有義務通知死者家屬來領錢。銀行只能憑密碼自由存取款。儲戶只要有卡和密碼,就可以通過ATM機提取現金。總之,銀行不會跟蹤任何壹個儲戶的具體情況。

最後壹點,銀行不知道哪個儲戶死了,哪個儲戶沒死,銀行也不知道。最重要的是,銀行沒有儲戶家屬的聯系方式,妳想聯系也聯系不上。

這些才是銀行肯定不會主動聯系死者家屬的真正原因。

死者的錢呢?

銀行會在儲戶生前按照約定結清利息。這筆錢分兩種情況。

壹是錢留在銀行,銀行按規定扣除壹定費用,同時按約定將利息打入儲戶卡內。如果壹直沒人來收錢,銀行會扣壹些相關費用,直到把錢扣完。

二是死者家屬來收錢,但不知道密碼。如果他們知道密碼,有卡,銀行會替死者家屬取。但如果死者家屬不知道密碼,必須拿著死者的公證書去銀行存款,否則死者家屬拿不到錢。

總之遇到這種情況確實是壹個很復雜的問題。銀行有銀行規定,銀行在這件事上是依法辦事的。

這種錢每年幾百億。

但壹個很現實的問題是,面對“休眠存款”,銀行壹般不會主動去找當事人或利益相關方,因為銀行沒有這個義務。

絕對不行。就像我借給妳的錢,有壹天我錯過了。想想吧。妳會把錢還給我的孩子嗎?當然,如果我的孩子知道妳欠我錢,他會找妳要的。如果妳不知道呢?那只能靠妳的意識了。

01非正常死亡的人越多,銀行拿到的錢就越多。想想二戰中立國瑞士就知道了。當時,納粹分子和其他戰爭死者存放的大量金銀和金錢仍留在銀行,因此銀行很難捐款幫助戰爭受害者。更別說會主動給儲戶家屬了。和平時期因天災人禍突然死亡或失蹤的人很多,也會在銀行留下無法處理的巨額存款。難怪銀行很少破產。這是因為有意外收獲,是別人意想不到的麻煩。

銀行巧妙地避免了它可能知道的儲戶的非自然死亡。銀行是國家和社會的經濟命脈,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極其重要。國家法律、優惠政策和銀行規章制度也保證了銀行的正常經營和充分盈利。信不信由妳,在中國各大行業中,幾乎每年平均收入最高的只有金融行業。現代信息社會,銀行想知道儲戶是否還活著真的很簡單,哪怕問社區廣場舞大媽,馬上就知道了。但我就是不查銀行,不問,不看,我知道,假裝不知道。儲戶非自然死亡,沒有告訴家人取錢。尤其是那些存了幾百年的人,銀行是不會主動聯系家人辦理取款事宜的。壹般來說,銀行怕儲戶家屬知道它有儲戶的錢,千方百計讓家屬知道,不讓家屬知道。

應當建立強制性的法律和體制機制,以保障死者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將死存款返還作為銀行信譽指標,制定處罰措施。與公安、法院、民政、社保、醫院等部門合作,通報、查找、核實、確定死者詳細情況,讓死者的存款準確送達家屬手中。如果死者家屬不知道死者的存款情況,家屬可以暢通、簡便地從金融機構查詢存款情況。

不是自己的錢,連國家都不能隨便拿。有些事情,即使對妳沒有好處,也要站在道德和信譽的高地上去做。但無論如何,去做,去珍惜,不要出現人去樓空,錢還在銀行的悲慘局面。

妳好,很高興回答妳的問題。如果有人去世,但是銀行裏的存款沒有人知道,銀行會通知家屬嗎?我的回答是不會,實際上也不會。原因:

第壹,銀行存款的保密原則

儲戶在銀行存款時,銀行會收集儲戶的個人信息,並預留儲戶的個人手機號碼。銀行堅持“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計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不會向任何人或任何機構透露儲戶信息,包括家屬。

第二,關於儲戶死亡

儲戶是否死亡,銀行並不知道,銀行也沒有權利和義務去查詢儲戶的生死。對於儲戶家屬,銀行沒有收集儲戶以外的客戶信息,也不知道儲戶是否有家屬。

所以如果儲戶去世了,銀行是不會通知儲戶家屬的。

如何知道儲戶去世時是否有銀行存款?有兩種最簡單的方法。

首先,找到存款人的遺物

存款人死後是否有存款,可以通過尋找存款人的遺物來獲得。比如可以查詢手機,從存款人手機上獲取信息。從下載的手機軟件入手,如微信、支付寶、手機銀行等。如果手機上有下載的銀行信息,就知道是哪家銀行了。至於有多少存款,可以通過手機登錄手機銀行查詢。如果不知道密碼,可以通過短信通知的方式登錄查詢。另外,也可以通過銀行短信通知或者銀行app通知系統了解。

然後找遺物,找存折,存單,借記卡等。,通過尋找遺物獲取儲戶存款信息。

二、通過銀行櫃臺查詢

儲戶去世,妳可以到銀行櫃臺查詢儲戶的存款,只要帶上所有相關手續。比如:存款人死亡證明、查詢人身份證明、與存款人的關系證明等。,銀行會協助查詢,通過銀行櫃臺查詢獲取儲戶存款信息。

這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幫到妳。

當壹個人去世後,如果還欠銀行錢,銀行會立即通知擔保人和利益相關者來還債,效率高,讓妳深刻體會到銀行家的職業道德和強烈的責任感。

但是,如果利益相關者想知道銀行裏有沒有錢,妳得取得身份證明,給銀行寫壹封查詢信,然後銀行會打印出相關賬戶最近的流水賬;

拿著這些文件去公證處,辦理手續,繳納費用,然後做公證書。這個過程短則壹個月,長則幾個月。因為公證處要履行壹個驗證的程序,即使是隔壁的銀行,也是要發函的(銀水和這種業務是EMS的重要業務)。收到公證書後,妳去銀行銷戶,幾天後錢就到賬了。通過處理這件事,我感動得流淚。為了我國人民的財產安全,國家真是為我們著想啊!幕後有多少英雄為我們付出了心血!!!!

確實有很多人擔心自己的家人在銀行裏有錢,但萬壹自己因病或意外去世後,家人不知道這筆錢的情況,這筆錢就白白浪費在銀行裏了。比如青島壹位老人去世後,他的第二任妻子和孩子因為財產和住房分割糾紛鬧上了法庭。當他們通過法院查詢財產時,發現老人在多家銀行有200多萬存款。

很多人抱怨銀行不通知家屬,是想隱瞞儲戶存款。其實這對銀行有些不公平。銀行只是壹種專門的存款機構,沒有社會管理的責任。比如以前國企要給退休人員發養老金,自己管理退休人員。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所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是由社保基金通過銀行賬戶支付的。是國家推動所有國企管理的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減輕企業負擔。

退休人員每年都要持證領取養老金,這樣才能保證養老金按月發放。如果他們未能通過養老金資格認證,養老金將被停發。即使是政府部門,在社區服務中心和街道辦事處的協助下,也只能做到每個退休人員只有壹個養老關系的情況下。而我們國家的銀行又怎麽可能有能力去核實6543.8億多儲戶的生存情況呢?

另外,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會采取什麽措施?通知家人?銀行怎麽知道當事人家屬不知道這件事?可能當事人家屬只是想暫時處理壹下。

但壹切都是真的。如果通知錯了,存款蘭會不會很生氣?壹個人的“去世”,對銀行的聲譽絕對是壹個打擊。有些不靠譜的人甚至會在報紙上要求賠償或者恢復名譽權。

這種驗證的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儲戶還是通知?或者壹個銀行沒有法律規定的義務,從經濟角度來說銀行肯定不會承擔。由於法律沒有規定,銀行只好再次通知。這不是“沒事找事”嗎?我相信沒有壹個管理者或者決策者會這樣做。

家庭存款在銀行不會被挪用。保護家庭存款的安全和隱私是銀行的主要責任。如果是長期無資金流動的賬戶,銀行會將該賬戶視為“長期定期賬戶”或“長期待處理賬戶”,壹般1~2年無資金流動的賬戶可以視為長期定期賬戶。關聯賬戶的管理壹般是將相關資金轉入專用賬戶資金,由銀行統壹監管。真正的當事人憑有效身份證件支取存款時,必須經過非常嚴格的驗證工作,絕對不可能隨便把錢取走。

這些做法是銀行的通用標準,無論是國內銀行還是外資銀行。瑞士銀行甚至有超過100年沒有使用的數千個賬戶和個人儲蓄櫃。在這種情況下,瑞士銀行會通過遺留的身份信息找到當事人和繼承人。想想看,都100年了,再找壹次有多難。如果妳個人賬戶裏只有壹元錢,值得銀行這麽麻煩嗎?事實上,瑞士銀行的金庫都需要繳納管理費,到期後銀行有權打開並處置其財產。

所以新中國成立至今才71年,中國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銀行不可能在短時間內主動尋找儲戶,最起碼要等到百年後。現在這樣積累的問題已經不多了,相信以後國家會出臺相關政策來應對。#財富管理大賽第三季#

畢竟銀行只是盈利機構。妳不主動取錢,他們也不會還給妳。

首先,儲戶將錢存入銀行後,實質上是與銀行訂立了儲蓄合同。根據儲蓄合同,存款人雖然可以按約定支取本息,但同時銀行會占有、使用、收益這筆錢。而且,錢在銀行存的時間越長,他們可以用的時間就越長,獲得的收入也就越多。

所以,銀行為了獲得更多的收益,自然希望儲戶把錢存得越久越好,甚至希望儲戶可以把錢忘了,永遠不要來取。所以,存款人死亡,只要他的繼承人不告訴銀行存款人已經死亡,銀行無論是否知道他已經死亡,都會假定他還活著,從而繼續壹如既往地占有、使用和受益這筆錢,為自己爭取更大的利益。

其次,銀行畢竟沒有和戶籍機關、殯儀館等掌管生死的特定機構實現信息互聯,不可能及時了解儲戶的死亡信息。而且銀行不會定期檢查所有儲戶的生活狀況,是否還活著,銀行也不知道。只要沒人來取存款,銀行就壹直留著。這也是為什麽保存了上百年甚至幾百年的存折經常在網上曝光的原因。

最後,銀行實際上並未違反法律,因為存款人雖然死亡,但根據“廣義繼承”的壹般原則,其法定繼承人自動承擔其債權債務,因此自動接管“存款人身份”及相關權利義務。這樣壹來,儲蓄合同的存款人將自動被繼承人取代,銀行將繼續合法占有這筆錢。

綜上所述,存款人死亡時,繼承人應及時帶好相關證件,將錢從銀行取出或轉入其賬戶。

沒有,而且從銀行取出這筆錢很麻煩!真實的故事,花了近半年的時間才把這個過程理解清楚,也提醒大家。

爺爺去年五月去世。他生了病,死得很快,很多事情都沒有解釋清楚。另外,老人們平時吃穿住都在壹起,沒地方花錢。我們家不知道他有多少錢。

因為爺爺是企業的退休職工,每個月能領到不少養老金。生病的時候,老人說要用自己養老卡裏的錢來治病。

當時爺爺把密碼告訴了三個孩子。後來父親和三個姐姐也知道了這筆錢,20多萬壹點。看病花了近65438+萬,善後處理花了6萬多,剩下5萬,因為奶奶早就不在了,也就是三姐妹協商分攤。

在整理爺爺遺物的時候,當時全家人都處於壹種悲傷的狀態,沒有發現其他的銀行卡和存折。三兄妹以為爺爺只是壹張養老卡。

背後是領取死亡撫恤金的過程。

簡單來說,領取死亡撫恤金的流程是:

1.單位或親屬提出申請,並提交相應材料證明。

2.對社會保障機構的審計;

3.死亡撫恤金的核算和支付。(死亡待遇分為三部分:喪葬費、撫恤金、個人賬戶返還)

家屬需要向社保局提供的資料壹般是(當時我們家向爺爺原單位提供了以下材料,爺爺原單位也有專人辦理,有熟人,流程特別熟悉,所以比較順利)

1.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2、火化證原件和殯儀館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原件及復印件。

3.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註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4.申請人的身份及與死者的關系的正本及副本各壹份;繼承權人的授權委托書,有多個繼承人的,還應當提供公證書。

5、指定銀行的銀行卡(用於轉移死亡理賠金)

然後在社保局填寫《個人賬戶壹次性支付(壹次性待遇)申請表》和《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撫恤金申請表》。

後續社保機構會進行核實,核實後發放待遇:

20個月基礎養老金+3個月社會工資+個人賬戶壹次性返還。

說真的,這也是壹大筆錢。後來爺爺原單位郵寄了確認函,當時我們家也沒放在心上,因為爺爺原單位已經打過電話了。

有壹天,爸爸在整理雜物的時候,發現了爺爺原單位的來信,打開壹看,發現差點錯過了大事!

原來,在爺爺原單位的這封信裏,除了說死亡撫恤金委托確認(基本做好了),爺爺原單位還說公司的死亡員工和單位撫恤金在員工福利卡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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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是復雜的詢問過程,正義,詢問。整個過程都是圍著銀行轉,銀行不會動。無論如何,它會在那裏等著妳。

現在我父親知道爺爺應該還有壹張卡。當時找不到銀行卡了。父親是從爺爺原單位知道銀行卡號的。起初,他去銀行查詢有多少余額,銀行工作人員回復——沒有!去公證處開家庭關系證明!

我爸也表示理解,怕銀行什麽都說壹半,就又準備了壹份領取死亡撫恤金的原始材料,還讓我二爸和我嫂子發了委托書(我二爸和我嫂子在外地)。

我父親認為他準備得很充分,他應該擁有壹切。現在他只要補辦銀行卡,重設密碼就行了。到了銀行,還是不行。銀行工作人員說他所有的親戚都需要到場。

後來,父親和三個兄弟姐妹決心不把能拿到的錢留給銀行。最後他們三個壹起去了銀行,還是不行,因為沒有銀行卡,而且爺爺原來的單位需要提供收款的憑證,公證處需要公證。

反正過程比較復雜,最後知道了銀行卡余額,然後銀行要求去公證處公證。

小貼士:

(銀行查詢後的余額,開公證書前壹定要記清楚。公證書上寫的金額錯了,銀行不給妳辦。)

當時銀行提供了銀行卡的余額,父親和三個兄弟姐妹也去銀行辦理。結果還是不行,說余額不對,說爺爺還有兩萬塊的存單。

當時我父親,三個兄弟姐妹都要暴怒了。不知道是銀行工作人員受了啟發還是做了些什麽。沒辦法,因為我二爸和我嫂子都因為工作原因回工作單位了。

後來父親找到壹個銀行朋友的信息,幫了他。最後有公證處公證的繼承權書面證明,還有我嫂子和我二爸的委托書。標準化操作下,半小時錢就轉完了。很明顯,半小時做事花了幾個月的時間。

總結:外資銀行壹般會委托第三方機構為儲戶死亡尋找繼承人。如果找到繼承人,就給繼承人。如果找不到,就捐給非營利組織。

國內銀行壹般不會主動通知儲戶家屬,但會將這些睡眠賬戶中的資金列為營業外收入,暫時歸銀行所有。然後妳說如果繼承人找上門,銀行會把存款連本帶利還給繼承人,算營業外支出。

但是在中國作為繼承人,當然可以繼承已故親人的存款,但是首先妳要證明妳是繼承人,需要有公證處公證的繼承權。

另外,公證費用壹般在300-500。如果銀行卡裏存款不多,如果不是為了和父親三兄妹壹樣爭口氣,錢也只會給銀行。

題主的問題讓我想起了大學時的壹件事。當時大學上班族的壹個員工的老公從外地回來,突然頭疼得厲害,神情恍惚。去醫院做了CT掃描和核磁共振,確診為腦瘤。醫生的命令是手術。他的妻子簽署了手術通知。她老公平時身體很好,被推進手術室時兩人互相鼓勵。然而,在手術後的第三天,病人突然頭部腫脹,陷入深度昏迷,發高燒,最後死亡。

女工的丈夫死前沒留下壹句話:他是做什麽工作的,有多少錢。就跟她說他是孤兒,給南方老板當貨。他每個月給她1000元,讓她想怎麽花就怎麽花,只是要求她不要問不該問的。在70年代,1000元的月生活費是壹筆很客觀的錢。他們也沒有孩子。她的父母在農村,壹個妹妹也在學校辦工廠。

女工老公突然走了,她冷靜下來想,老公每個月給我1000。他壹定有很多錢,但是他的錢會在哪裏呢?如果有銀行,沒有存折怎麽找?如果放在家裏會藏在哪裏?她很困惑。她在料理喪事的時候,找遍了整個房子,什麽也沒找到。壹天,她在丈夫的口袋裏發現了壹張工行取款憑條。如獲至寶,她找到了工行儲蓄所。結果因為沒有存款證明而被拒絕搜查。在壹位智者的指引下,她向法院起訴。結果經過查找,她老公在工行只有3000塊錢。她非常失望。她不信,老公就存了3000塊。然而,他把其他的錢放在哪裏呢?

她不想告訴她姐姐。有壹天,她非常沮喪,她告訴了她的妹妹。她姐姐說,姐姐,他會不會在裝修房子的時候留個暗格,把錢放進去?

“啊!我怎麽沒想到呢!”。於是,兩姐妹開始在家裏動手做墻。敲地板,踢腳板,天花板。看看有沒有聲音空洞的地方。結果,好事多磨他們真的找到了。壹處踢腳板處有明顯頻繁啟動的痕跡,敲門後內墻發出空洞的“嘭、嘭”聲。他們打開踢腳板,壹個長方形的空間從墻上漏了出來。空間裏有壹個精致的觀賞植物籃。他們激動的心都要跳出來了。打開木筏後。他們驚呆了,裏面有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的9張5年期、3年期的存單。總金額28萬。

妹子辦理了相關手續,取出了錢。事後,女工給了姐姐三萬,姐姐說,沒有我,這錢永遠沈不下海!從此姐妹倆反目成仇。

題主所問的問題可以更清楚地表達出來:儲戶去世時,沒有人知道儲戶是否有壹筆錢。如果估計他可能有錢,他沒有找到任何證據,不知道哪個銀行存在。從上面的真實案例來看,查詢起來確實很麻煩。

聰明的辦法是:1。好好活著;2.有錢就告訴妳愛的人;3.立遺囑。

第四,真的不行。繼承人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和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到當地公證處辦理存款查詢函,再到相關銀行查詢。但公證費是按照資產標的物收取的。

所以凡事未雨綢繆才是上策。

其實這是壹個“休眠存款”的問題。所謂“休眠存款”,其實是指那些長期沒有交易記錄的個人存款。當然,其中壹部分是“本金存款”,另壹部分是“無主存款”。我們今天要討論的問題,其實就是“無主存款”的問題,因為家屬不知道死者有存款,銀行也不知道存款人已經死亡。所以這部分存款會長期放在與銀行的交易系統中。

儲戶死亡的“無主存款”壹直沒有明確的解決方案。銀行沒有義務尋找長期聯系不上的儲戶,也沒有義務專門告知相關家屬。事實上,銀行沒有他們家庭成員的具體信息。壹般情況下,銀行只是讓這些存款正常計息。而部分銀行的做法是將那些長期“無主存款”列為“營業外收入”,避免占用銀行內部系統資源。壹旦有人在這裏認領存款,就會作為“營業外支出”支付。但這種做法其實是有爭議的,壹定程度上存在“不當得利”的可能。

其實這種“無主存款”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在壹些大規模的災難發生後,很多家庭的存款會被所有人遺忘。比如中國唐山大地震後,處理相應的“無主存款”問題用了8年左右,可見處理難度很大,缺乏特別明確的法律依據。

事實上,像這樣的“休眠存款”每年都在增加。確實需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條文來約束。壹旦有了明確的法律規定,相關銀行就可以更好地處理相應的資本問題。

國外的壹些參考方法。這種“無人認領的存款”在國外也很常見。很多外資銀行的處理方式是,在存款長期無人認領後,將其轉移到專門的第三方機構,繼續尋找儲戶或其法定繼承人。如果長期找不到相關人員,就設立相應的基金,將相應的資金用於公益事業。

總結:其實這部分資金量還是比較大的,有效利用也有其核心價值。因此,仍然需要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輔以有效的管理辦法,使相關資金盡可能地返還給存款人或其繼承人。如果找不到,也可以用來為社會做相應的貢獻。

首先,這個問題隱含三個前提:

如果這三個條件成立,就可以討論銀行為什麽不通知家屬了。顯然,這三個前提都不成立。首先,銀行系統沒有醫院、公安局甚至殯儀館關聯的那麽強大。它只有儲戶的財務信息和壹些簡單的信息如職業、年齡、住址、學歷等。至於兒子叫什麽名字,多大了,老婆叫什麽名字,爺爺奶奶叫什麽名字,這個客戶的客戶經理自己和客戶都可以了解,就算知道,出於職業道德也不能亂說。而且客戶經理私自告知家庭成員也是違法的,因為這是客戶的隱私,更不用說客戶家庭的具體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是否有繼承權。這些都是比較正當的法律解決辦法,比如去公安局開查詢函,有繼承權的家屬可以去各個銀行查詢死者的存款。

不明白為什麽要拿著身份證去銀行窗口查卡內余額?比如客戶的老婆(老公)知道密碼不去查,會讓客戶很不高興。後來我了解了壹個投訴案例後才明白,原來是壹個老公因為老婆拿他的卡去查銀行卡的存款信息而投訴我們銀行。原來兩個人要離婚,妻子瞞著丈夫,但作為工作人員,銀行並不知道夫妻二人的事。

其實客戶不必對此較真,因為現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包括ATM機都可以很方便的查詢到自己賬戶的信息。

總結壹下。

這種情況下,不如通過法院查詢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