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政府性投資內部裝修工程,包括在建項目的二次裝修和已建成投入使用項目再裝修均不需要發改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內部裝修項目只需報該資產的管理部門審批核準即可。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五條 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超越權限審批建設項目或者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序。
第六條 國家鼓勵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