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茶館樓上可以放麻將機嗎?
1,沒有;違法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2.妳所謂的“放”,顯然不是存儲或保管的意圖,也不是用於家人或朋友之間的娛樂,而是以營利為目的。那麽妳明顯涉及超經營範圍經營,違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規,妳會依法受到行政處罰,比如警告、責令整改、罰款等。
3.提供麻將機供他人賭博,而他人實施賭博犯罪的,可能犯開設賭場罪,依法受到刑事處罰。具體要求我就不說了,因為不可能回答準確,讓妳打擦邊球,對妳沒好處。
4.綜上借口,不能“放”,否則違法,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2.開茶館打牌違法嗎?規則是什麽?
1.在麻將館賭博是違法的,在麻將館娛樂是有限度和界限的。現在國家規定壹定金額的娛樂或者用錢和家人輸贏的娛樂都不算賭博。所以現在的麻將館大多是打著活動中心或者娛樂中心的名義。
2.看是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來區分賭博和娛樂。
不以營利為目的,從事以少量財產輸贏為目的的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正常收費的棋牌室等娛樂場所等。,都不算賭博。
3.如果是“營利性”賭博行為,要看數額和情節輕重,看是不是“賭頭”和“賭客”,這樣才能區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比如對於賭頭來說,涉嫌犯罪獲利5000元以上就是刑事案件,否則只是治安案件。
3.茶館賭博老板會被處罰嗎?
將依法懲處。
1.行為人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3.行為人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
第303條
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國(境)外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