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裝修施工時,應限制施工時間,采取有效措施將施工噪聲控制和降低到壹定範圍,避免影響周圍業主的生活。周六周日施工時如果沒有很大的噪音,不算擾民。
3.壹般情況下,周六周日不允許施工,裝修施工只能在周壹至周五進行。此外,周壹至周五中午12點至14點之間以及晚上18點至早上8點之間壹般不允許進行噪聲施工。如果要施工,只能在白天正常工作時間進行。
4.如果有人在星期六和星期天工作,這是違反有關規定的。這時候可以向小區物業投訴,小區物業壹般會對施工人員進行處罰和處理。如果違規非常嚴重,小區物業會直接停水停電,並將施工人員趕出小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和工作日的12至14、18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住建築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及其他擾民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