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屋頂的形式
根據使用的材料,屋頂可分為鋼筋混凝土屋頂、瓦屋頂、金屬屋頂、玻璃屋頂等。根據屋頂的形狀和結構形式,可分為平屋頂、坡屋頂和其他形式的屋頂(懸索屋頂、薄明屋頂、拱形屋頂、折板屋頂等)。).
1.屋頂平臺
平屋頂易於協調和統壹建築物與構築物之間的關系,更加經濟合理,因此是壹種應用廣泛的屋頂形式。
平屋頂既是承重構件,又是擋土結構。為了滿足各種功能需求,屋頂結構具有多材料疊加、多層次實踐的特點。
平屋頂也要有壹定的排水坡度。壹般坡度為2%-5%的屋頂稱為平屋頂。
2.斜坡屋頂
坡屋頂是我國傳統的屋頂形式,廣泛應用於住宅建築中。壹些現代公共建築出於景觀環境或建築風格的要求,往往采用坡屋頂。
常見的坡屋頂形式有:單坡、雙坡屋頂、硬山和懸山屋頂、四坡斜山和龐店屋頂、圓形或多邊形尖屋頂等。
坡屋頂的屋面防水材料多為瓦,坡度壹般可為10%-100%,壹般10%-20%多用於金屬板屋面,20%以上多用於平瓦和油氈瓦屋面。
3.其他形式的屋頂
民用建築有時采用其他特殊形狀的曲面或折疊屋頂,如拱形屋頂、折疊屋頂、薄殼屋頂、桁架屋頂、懸索屋頂、網格屋頂等。
(2)屋頂的設計要求
1.防水要求
作為圍護結構,屋頂最基本的功能是防止滲漏,所以屋頂結構設計的主要任務是解決防水問題。壹般通過采用防水屋面材料和合理的結構處理來達到防水目的,同時根據情況采取適當的排水措施,將屋面積水快速排出,以減少滲漏的可能性。所以壹般屋頂需要有壹定的排水坡度。
屋面防水是壹項綜合性技術,涉及到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形式、防水材料、屋面坡度、屋面結構處理等問題,需要綜合考慮。設計應遵循“合理設防、防排結合、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
我國現行的《屋面工程技術規範》(GB 50345-2004)根據建築物的性質、重要性、功能要求和防水耐久性將屋面防水分為四個等級,每個等級有不同的設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