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對賭合同只是格力和小米的壹個營銷點,但董明珠和雷軍本人都是兩個品牌的代言人,都是營銷高手。他們自然明白這個對賭合同對於品牌推廣的價值和意義,這個梗也被媒體反復炒作,對雙方品牌都有實質性的好處。
其次,小米雖然號稱是科技型企業,但雷軍曾經說過,他們的利潤率只有5%。哪個科技型企業利潤率這麽低?所以小米上市後,股價減半。其實小米是沒問題的,只是市場大部分還是把小米當成制造企業。
格力也是空調制造業的龍頭企業之壹。如果從制造業的角度分析小米和格力,格力是質量和技術並重的藍籌白馬股,而小米的發展是多元化的,在專業領域沒有壹技之長。核心價值就會貶值。我們看到的小米什麽都賣,技術質量難。
雖然格力董明珠和小米雷軍又繼續賭了五年,但董明珠和格力的整體實力還是很強的。小米作為科技企業有發展潛力,積極改革創新。未來是萬物互聯的時代。在互聯網企業和傳統制造企業的較量中,五年後成為贏家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