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把香港島和九龍界定為“市區”,把荃灣新市鎮、沙田新市鎮、將軍澳新市鎮、東湧新市鎮、葵湧和青衣界定為“擴展市區”。
由於市區公房資源短缺,新登記的公房申請人只能選擇其他三個非市區中的壹個作為未來的配套公房面積。不過,合資格申請長者單身、合住長者或享有優先配屋計劃,並選擇與長者家庭成員同住壹個單位的人士,可選擇上述任何壹個地區。
但是,我們要知道,香港的公屋不是住壹輩子的,而是有相應的年限的。只有到期了,我們才能繼續申請,只要被批準了,我們還能活下去。當然,如果家庭後期條件不符合住公房的要求,就會被取消資格。
申請公屋,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其家庭成員必須現居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他們在香港逗留不受逗留條件的限制(與逗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
申請人家庭月收入和凈資產總額不得超過當期限額。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香港並無擁有任何住宅物業。分配房子時,申請表中至少有壹半成員必須在香港居住滿七年,且所有成員仍在香港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