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修時需要提交的登記材料有:申請人和產權人的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裝修申請表;房屋使用人應當提交租賃合同和業主同意裝修的證明;房屋結構發生變化或者荷載明顯增加的,應當提交房屋設計單位的設計圖紙或者專業部門對房屋進行整體安全論證的結論;門面裝飾裝修應當提交規劃許可證。
法律客觀性:
《住宅室內裝飾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申請註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房屋所有權證(或證明其合法權益的有效證件);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裝修方案;
(四)改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必須提交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
(五)本辦法第六條行為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行為的,應當提交設計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裝飾企業施工的,需提供該企業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
非業主的住宅用戶,還需提供業主同意裝修的書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