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資信
(1)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並有相應的經濟實力,工商註冊資本金不少於 1000萬元,凈 資產不少於1200萬元;
(3)近五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不少於150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 計施工壹體)不少於2項;或單項合同額不少於75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 施工壹體)不少於4項;
(4)近三年每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於4000萬元。
2、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於8年從事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經歷,具備壹級註冊建造師 (壹級結構工程師、壹級建築師、壹級項目經理)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專業辦理北京設計施工壹體化資質 10 年經驗
(2)企業具備壹級註冊建造師(壹級結構工程師、壹級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 人員不少於6人。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
二、裝修壹級資質和裝修二級資質有什麽區別
壹級企業:可承擔各類建築裝修裝飾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的建築裝修裝飾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三、裝修壹級資質承包範圍
壹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建築裝修裝飾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的建築裝修裝飾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法律依據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第二條 在城市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實施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是指住宅竣工驗收合格後,業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簡稱裝修人)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建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