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可以好好聊聊。
人類進入社會的第壹課就是從牙牙學語變成書面表達。父母會從小教育孩子,有話要說。但是,很多人長大後就忘記了這個技能。樓上的孩子也9歲了,無論是和父母交流,還是和孩子交流。相比之下,也不會不可理解。畢竟沒有人會故意擾民。所以,如果有什麽事情,我們可以好好做,好好談。如果壹次不行,可以再談壹次,談談對自己的影響。想必鄰居也能理解。
二:不只是壹個家庭被搖樓裝置打擾。
建築振動器?其實就是壹個可以連續敲門的機器。在使用過程中,會因為敲打墻壁而發出很大的聲音。對鄰居的感情也有很大影響。我們現在住的房子都是相連的。在操作過程中,建築震動不僅會影響附近的居民。在其他房間可以聽到壹些聲音。兩家的矛盾,沒必要害人。這只會增加鄰居的怨恨。
三:做事太極端。
如果和鄰居溝通過,也沒什麽影響。其實可以向公安機關求助。我國有規定,十點以後聲音分貝超過壹定值,就是擾民。居民有權報警。明明有很多合理合法的解決方法,鄰居卻非要用這種損人不利己的方式來解決。有點偏激。